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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强收违建住宅作保障房

2011年05月10日 08:38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见习记者 王齐

  早报记者 周祺瑾

  石家庄市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石家庄市各相关部门正快速行动,紧锣密鼓制定罚没细则。5月9日出版的《人民日报》,报道了石家庄上月出台的这一政策,称石家庄“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这一新举措。

  这一政策的全称为《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没收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通过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对此,有专家提出,根据城乡规划法,非法建筑可以拆,但是能不能直接没收,法律上并无明确依据。

  违建住宅可否罚没?

  《人民日报》9日援引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的话称,“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没收违规住宅用房。此前,市规划、国土、住房部门等多部门提出过惩罚动议,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规模实施促使了这一政策的出笼。”

  据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开发部主任宋安成律师介绍,根据《立法法》第八条,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石家庄市出台的《意见》是否有法可依?

  宋安成认为,如果是擅自占地建设,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没收。但如果仅是违规建设,这种情况并不能直接没收,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不变。宋安成强调,《意见》忽视了中国目前房屋产权的复杂性,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不具备可操作性。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遴杰亦称,违规的处罚不能等同于剥夺他人物权,这违背了物权法。

  “回收利用”是否违规

  违建住宅可否“回收利用”,同样存有争议。

  按《意见》,石家庄是要将罚没的建筑物通过拍卖,获得的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石家庄方面称,此举是“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则称,“违法建筑就是违法的,政府使用也还是违法的,非法的东西重新使用还是非法的。”

  中原地产上海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亦提出疑问,以保障房为名的建设是否一定合法合理?

  王珏林同时提到,即便《意见》合法,实施起来也很有难度。“比如城中村的建设是属于城市规划内,而每个城市都几千个城中村,城中村的房子一般不能买卖,而是通过直接租赁的形式(进入市场)。比如深圳的城中村都盖了十几层楼,农民就把它全部出租出去。按照《意见》,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没有,何以生存?所以,并不是政府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宋安成还提醒,违规建设的房子没有规划验收,可能是危房,做保障房房屋质量不一定合格。

  保障房的贷款难度

  有分析指出,保障房项目的资金来源难题,或是促成石家庄市推出最新“举措”的动力。

  事实上,一度被寄予厚望保障房项目贷款,难度也已有所上升。

  据上海某开发商称,他们在嘉定的首批保障性住房获得贷款的速度很快,但近期几个项目,都要看合作银行有无额度,如果贷款要求超出了年初制定的授信范围,或者银行评估项目本身风险很高,即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也很难取得开发贷款。

  另有在华泾开发保障房的开发商也称,保障房贷款的利率比之前也有所增加。据该开发商介绍,此前保障房贷款的利率为基准利率甚至有所下浮,目前则大多是上浮10%左右,商业开发贷款目前的利率仍为基准利率上浮20%-30%。该开发商还称,保障房贷款也非有求必应,原因很简单,就是风险的把控。

  据华东师范大学房地产系主任华伟称,目前商业银行对于保障性房的市场风险关注较大,实际投入到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不多;此外,开发商纷纷投建的保障性项目,大多是可以销售的经适房和动迁配套房,但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却因为投资周期长,而很难得到贷款支持。

  即便是经适房,也存疑虑。

  “目前经适房大多采用开发商代建,政府搭桥出售的模式,虽然售价低,但符合标准的购买人群却有限,这些项目是否能快速出售回笼资金,目前尚是未知数。”据前述开发商称,现在从事保障性住房的企业不断增多,未来几年将有大面积的保障房供应,但获得购房资格且有能力购房的群体始终有限,往往由政府帮开发商定向寻找购买群,这增加了销售周期的不确定性。

  “科学支持保障房建设”

  银监会对于保障房信贷的表态也越发“讲究”。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银监会第22次委务(扩大)会上称,在房地产信贷风险防控上,要本着市场化原则和审慎经营要求,科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一些新苗头密切监测、加强研判,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的监管,推动加强与当地住建部门等信息的沟通与共享。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加快公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完成今年保障房建设的硬任务,关键在于建立健全资金筹措和运行管理机制。

  保障房建设面临的不仅仅是资金困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甚至直言,“现在是政府愿不愿意主动划拨土地和出钱的问题”。

  宋会雍也称,目前保障房的建设还没有长效机制和成熟体制,比如分配、退出机制都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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