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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源于现实

2011年05月10日 16:16 来源:《新领军》杂志

  在顶尖企业的竞争中,技术的差距已经不大,所以技术已经不是制胜的关键所在

  文/订顽

  在愚人节的前一天,微软向欧盟执委会提交正式申诉,称谷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妨碍互联网搜索竞争。作为本身就是美国和欧洲反竞争行为的申诉对象,微软此举并不是为愚人节做准备,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谷歌在“永不作恶”的“格言”下,经过多年的潜伏,不仅独霸搜索领域,而且在浏览器、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方面与微软形成了全面的竞争。为了对付这个强劲的对手,微软于2009年推出了自己的搜索引擎——必应搜索,直接杀入谷歌最核心的领域。2010年8月又与雅虎合作,共同对付谷歌。

  但如今的情况又是什么样呢?据最近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月份,微软在美国搜索市场的份额已经超过了30%,而谷歌却降到了64.42%。虽然谷歌依然遥遥领先于微软,但与二月份的66.69%相比,已经下降了将近3%,而微软却处于上升状态。

  虽然在美国市场,微软搜索的表现尚佳,但在欧洲市场就不一样,微软的搜索业务一直增长乏力,至今谷歌在欧洲市场依然占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

  如何对付谷歌?尤其是在欧洲市场。虽然,微软为其必应搜索引擎增加一些增强的社交功能,以便在竞争激烈的搜索市场缩小与谷歌的差距。除了技术,微软还把战火引到了其他领域,于是就有了微软向欧盟申诉谷歌的事件。微软此举也是吃一堑长一智,在1998年,欧盟起诉微软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最后,微软不仅为此付出了2.8亿欧元的罚款,而且对微软后来的经营战略产生深刻影响:除了不能再把播放程序Media Player与Windows操作软件“非法绑定”外,微软还不得不像IBM、甲骨文、诺基亚等公司一样,向对手授权并详细说明其各种软件如何在视窗系统下顺利运作。这些使得微软的对手“乘虚而入”不断的蚕食着微软的市场。

  正是有过这样的经历,使得微软明白如何用“垄断”之名义,让自己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微软在诉讼中称:“谷歌屏蔽YouTube网站内容的做法妨碍竞争,使其他搜索引擎无法显示正确的结果;使微软的手机软件难以显示YouTube上的视频”。所以微软的目的是逼迫谷歌做出一定的让步,同意放宽技术限制,允许微软等竞争对手使用更多的技术和访问更多的网站。可以说诉讼只是竞争的一个手段。微软的法律顾问史密斯更是毫不讳言:“很多公司在购买搜索广告时首选谷歌,是因为其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如果谷歌的数据与竞争对手的平台兼容,很多广告商根本不会只选择谷歌。但谷歌并没有这么做,导致微软搜索广告一直打不开局面”。谷歌是否垄断其实并不重要,也不是微软最关心的问题,但如果可以利用自己的“前车之鉴”来迫使谷歌做出某些让步,微软就可以达到目标。

  在武侠电影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景:两大顶尖高手比武,制胜的关键已经不是武功的高低。同样在顶尖企业的竞争中,技术的差距已经不大,所以制胜的关键已经不仅仅是技术。当然这一招不是微软的专利,摩托罗拉和华为、爱立信和中兴都以“侵犯专利”之名义,将对方告上了法庭。真可谓艺术源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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