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项目入网 全程监管——国务院47号文件解读之八

2011年05月12日 14:35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国发〔2010〕47号文件第十五条中明确提出,“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全程监管;要完善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在线备案制度,对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实行网络直报备案,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007年以来,随着国土资源“一张图”成果和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也在稳步推进。国土资发〔2008〕176号文件提出建立土地整治项目的信息备案制度,国土资发〔2008〕288号文件要求各省将各级各类已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报部备案,国土资厅函〔2010〕1338号文件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均需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报备项目的预算与计划下达、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信息,以实现土地整治项目的全过程备案和全面全程监管。

  通过两年来的实践,土地整治项目的信息备案制度已初步建立,以网络直报形式的全过程备案工作日趋完善,以实现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全程监管为目标的信息平台已基本形成。目前,“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已成为部综合监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网上监管奠定了技术基础和数据基础。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转变国土资源管理方式,逐步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监管模式,一直是部党组所倡导和要求的。实行土地整治项目的网上监管,就是要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国土地利用卫星遥感影像“一张图”成果和“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补充耕地计划执行以及土地整治项目的位置、范围、资金的安排使用、地类变化情况、新增耕地面积、综合绩效、工程量、工程进度、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信息,及时地进行网上核实,以验证土地整治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通过网上监管,重点监测项目分布情况、项目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进度、耕地质量等别变化等情况,做到及时、全面掌握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总体动态进展情况;通过网上监管,有针对性地组织实地核查,强化监管的目的性,提高监管效率;通过网上监管,为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破解两难局面,提供重要的决策支撑。

  今年,部将以贯彻落实47号文件为契机,大力推动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网上监管工作,切实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一是健全完善备案制度,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重点解决报备不及时、不全面,报备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二是完善监测监管系统,开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管系统,重点强化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管功能,使之成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监督管理的重要工具;三是推进上图核实工作,重点做到家底清、底数明。

  近期,为了严格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网上监管工作,各地还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度,落实备案责任。实行“谁备案,谁负责”,各地要确定备案承办部门,固定信息报备人员,确保报备信息及时、准确、全面。负责信息备案的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二是备案项目实行省级核实确认。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备案项目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核实确认后,备案信息有误需要纠正的,须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文报部同意;三是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监管,充分运用监测监管系统和占补平衡监管系统,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土地利用“一张图”,对项目进行上图核实工作,掌握并核实项目动态情况。

  对于备案制度执行和上图核实工作中发现问题和存在疑问的项目,部将组织实地核实,责令地方及时督促整改,并以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省份,部将采取约谈形式促进其整改落实。

  每年部将对各地备案项目进行上图核实,实地核实、抽查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和通报。对不按要求报备、报备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省份,将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没有按时整改到位的,暂停其建设用地审批,并核减下一年度新增费预算分配指标。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与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计划执行较好和较差的省份予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惩。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