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1日 17:2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田承忠
2001年以来,湖北省把土地整治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累计投入近230亿元,整治土地1300多万亩,新增耕地260万亩。已建成的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得到配套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粮食产能增加20亿斤,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着眼全局,围绕农村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基础作用
湖北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但人均耕地仅1.14亩,中低产田占70%。人多地少,耕地质量不高,既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来压力,也制约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切实担负起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省坚持以建设促保护、以保护促发展,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大规模开展土地整治,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的综合效益。
把农村土地整治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基础性工程来抓。针对我省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特别是田间水利设施不配套的问题,土地整治中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做好斗渠(沟)、农渠(沟)的疏浚、硬化,新建与修复小型泵站、水坝(闸)、塘堰等。2001年以来,土地整理项目区建成沟渠近12万公里,新建、修复排灌泵站9300余座,修建水闸(坝)58500余座,已建成的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排涝标准达到了20年一遇,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把农村土地整治作为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效益工程来抓。通过土地平整,建设标准化格田,为项目区发展订单农业、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建设提供条件。各地以土地整理为平台,大力推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如老河口市在建成的3万亩高产农田项目区种植“珞优8号”水稻新品种,水稻亩均增产200斤以上;宜昌市在低丘岗地改造项目配套完善建设基础设施后,引导龙头企业通过柑橘产业合作组织,联片建设高效生态柑橘园,亩均收入从600元左右达到3000~5000元。
把土地整治作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来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行迁村腾地和中心村建设。新建农民小区住宅统一规划、整齐美观,实现了水、电、路等设施配套齐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平台。目前,已整治零散村庄800多个,涉及7000余户农民,涌现了仙洪试验区、钟祥市彭墩村、天门市双剅口村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
把农村土地整治作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小康工程来抓。将土地整治向山区、贫困地区倾斜,为当地农民达到人均一亩“当家地”、“致富园”创造条件,保障了农民基本生活。同时,通过土地整治推动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增强了贫困地区自我造血功能。如通过低丘岗地改造,保康县的核桃、药材,大悟县的茶叶,通山的油茶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当地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改革创新,整体推进,完善土地整治运行机制
我省根据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的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大胆解放思想,创新办法,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建设效益。
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引导群众、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各部门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思路,加强协调,整合资源,聚合资金,形成土地整治建设合力。2001年以来,全省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5亿元,集中投入项目区建设,提升建设效益。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土地整治项目标准化建设。在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告制、合同制等五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二是强化监管,定期对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确保项目安全和资金安全。三是因地制宜落实管护主体,探索管护方式,保证土地整治项目发挥长效作用。
依靠群众,造福群众。我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土地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整治前群众愿意,整治后群众满意。一是项目规划设计充分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见,使项目建设更加符合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二是在实行项目工程招投标的前提下,将土地平整、沟渠清淤等简单工程交给当地农民承担,使农民群众在工程建设阶段就得到实惠;三是把专业工程监理与农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组织项目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全程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明确任务,加大力度,确保实现土地整治“十二五”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大土地整治实施力度,力争再完成1300万亩土地整治任务,增加耕地140万亩,新增粮食产能20亿斤,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再上新的台阶。
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增强规划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各地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做好与农业、水利、村庄集镇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坚持“流域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协调”的原则,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明确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按照规划分步实施,使土地整治发挥最佳效益。
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科学发展。以实施汉江沿线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和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程为契机,大力实施粮食产能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工程、脱贫奔小康土地整治工程、大别山革命老区土地整治工程、血防“兴地灭螺”土地整治工程和低丘岗地改造工程等重点工程,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加强廉政建设,打造土地整治阳光工程。按照“两整治一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建立惩防结合新机制,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督制度,实行追踪问责,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政策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预防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真正把土地整治工程打造成阳光工程、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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