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3日 03:28 来源:新京报
很多中国制造的商品,在国外市场相当便宜,但中国的消费者却享受不到这样的价格,这是为什么?央视财经频道记者调查发现,进场费——这个中国式的“商业怪胎”成为物价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因素。进场费一方面不断侵占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大肆盘剥消费者的腰包,它的危害已不容忽视。
一包锅巴3元,超市赚走1.2元
超市除了“前台毛利”,还有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各种方式从供货商的手中赚取的“后台毛利”。
一袋锅巴,在超市售价3元,经销商告诉记者,这袋锅巴的出厂价只有1块2,经销商运输经销拿走了6毛,超市赚走剩下的1块2。那么超市凭什么赚那么多钱?
刘雪松是北京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已有十年。他说:“我进货的价格是1.2元(一袋),我给物美超市的价格是2.55元,物美超市大概要卖到3块钱。”
提供给超市的价格比出厂价贵了两倍多,刘雪松向记者解释,表面上看来,超市以2.55元买进锅巴,以3元零售价卖出,似乎只赚了4毛五分钱,但其实,这只是超市的“前台毛利”,还有一部分被称为“后台毛利”的利润,就是超市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各种方式从供货商的手中赚钱。
刘雪松说:“我到结算的时候根据合同的费用再给超市30%倒扣的费用,那2.55元×30%,再剩下的就是结算价格1.8元。1.8元到3元之间的都是物美赚取的利润。”
刘雪松介绍,各个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包括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堆头费、信息共享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促销服务费等十几种,由于卖场收的各种费用太高,从2010年开始,他已经停止与物美超市合作。在2009年的合同中,超市不仅规定了百分之十二的扣点,还给他们企业规定了260万销售任务。
“但是你要做不到260万,你也要交260万乘以12个点,大概30多万块钱。”刘雪松说。
刘繁平是另外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也有十年了。刘繁平说,跟超市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因收费太高,从2007年开始,他就退出了家乐福,“2005年合作时候返佣是16%,我们还是有钱挣的,但是做了两年后,涨到17.5%。”家乐福的合同返点数几乎每年都要涨两个点。
“两年多时间,一共销售三百万,给它交的费用有90多万,差不多100万,费用占到销售收入30%多,我们的毛利只有30%多。那就是赔钱,所以我们就没法做了。”刘繁平说。
同一商品,零售比批发贵了2倍
据专业人员测评,有的超市费用达到了40%-45%。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卖给消费者。
为了进一步了解进场费情况,央视记者以经销商的身份对几家超市进行了暗访。
在物美超市的总部,一位采购人员告诉记者,要想进入卖场,门槛很高。“现在美廉美和物美合并之后是两边开户,一边四十万。现在是做美廉美就要做物美。比如一件新产品,在一边开户是四万,两边同时开户是八万。”返点费一般在15%-18%之间。
记者了解到,超市不仅要收取高额的进场费和高比例的返点费,而且还对经销商规定了销售任务。在这里等待谈判的供货商告诉记者,卖场规定的任务即便完不成,也依然要按销售任务的数额来交费用。
随后记者以供货商身份来到了位于北京的家乐福北区采购部,一位经销熟食的供货商告诉记者,这里合同返点很高,而且每年都还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这边的返点是十五六个点,还有其他好多费用,今天扣这个,明天扣那个,年年递增。”
许多供应商告诉记者,面对如此高昂的进场费,他们没有利润空间进行消化,只能转移到商品价格上。在北京锦绣大地批发市场,记者对六种干果的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某种品牌每100克杏仁4.8元,腰果7元,开口松子7.2元,生核桃仁6.6元,葡萄干1.2元,开心果6.6元。在北京的一家物美大卖场,发现同一品牌同样产品的价格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每100g杏仁变成了15.9元,腰果变成14.2元,开口松子变成25.8元,生核桃仁变成19元,葡萄干变成3.29元,开心果变成17元。六种产品平均下来,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85倍。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节平台副主任姚文华告诉记者,他们在行业中进行了测评,有的超市费用达到了40%-45%。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加在卖给消费者的商品里头。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相比较超市,百货商场的进场费还要高。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分析说:“百货业通常返点30%-40%用来做什么?作为引厂进店生产商向零售商所提供的一种费用,这是百货业一个主要的利润来源。”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说:“进场费必然要推动价格的上升,而且是消费者去买单。一些衬衫成本就是几十块钱,经常是零售价格人民币上千块钱。”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王耀也表示:“一件服装的成本加价率从2.3倍可以到12倍。零售商收得越高,加价就越高。”
遏制进场费“怪胎”,需加强立法
进场费这种在国外无法扩张的模式,却能在中国野蛮生长,对其遏制需要严格的法律法规。
超市收取进场费的现象合理吗?专家告诉记者,从目前全球主要的消费市场来看,收取进场费,几乎是中国独有的商业零售模式,可以说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中国式“商业怪胎”。
许多专家介绍,发达国家现代零售业利润,绝大多数来源于自身经营,赚取产品的购销差价。对供货商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用占利润的比例很低,一般都不到10%。
由于进场费的原因,许多中国制造的产品虽然漂洋过海,但它们在国外超市的售价,其实比在中国要便宜。进场费这个中国式“商业怪胎”究竟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为什么这种在国外无法扩张的模式,却能在中国野蛮生长呢?
专家们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也带来了一套它在发展中国家的扩张模式,通过向供货商收取通道费、占压货款的方式,赚取后台利润,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
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主任陈立平介绍说:“家乐福积累了一整套由发达国家这种零售商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扩张这方面的经验。家乐福这种经验归根到底就是一种低成本的扩张,这种低成本扩张战略当中,我觉得它的核心就是收取各种入场费。”
陈立平告诉记者,这种依靠收取进场费用、延长账期的扩张方式在其他一些国家并没有成功。在日本、韩国和南欧地区,当地都有比较成熟的零售市场,国际零售巨头不仅市场份额有限,而且还受到了严格的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控制。
但是,由于当时中国国内零售业在反垄断、限制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法规方面不健全,国际零售巨头进入中国后,成功带进了进场费的商业模式。这种收取进场费,拖延账期的低成本扩张方式,很快得到了中国本土零售企业的效仿,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成了中国商业的主流。
有关部门曾在2006年出台过一份文件遏制进场费,但是收效甚微。日本为打击进场费,措施法规既系统又严密,终于彻底改善了本国的商业环境。值得学习的不仅仅是他们的措施和办法,更是他们的政府部门,为维护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展现出来的决心和毅力。
据央视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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