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6日 01:00 来源:《新世纪》周刊
期待更完整的真相公之于世,责任者受到应有惩处。现行生育政策应适当调整
本刊上期封面报道“邵氏‘弃儿’”刊出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高平镇计生部门违法行政、强行没收农民亲生的或抚养的孩子、送往当地福利院并借以牟利的问题,遭到社会舆论一致谴责。愤慨之余,需要冷静的思考和切实的行动。
目前,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及邵阳市、隆平县有关部门正在就此事件展开调查。我们在陆续公布记者采访证据的同时,也密切关注官方调查进展,期待更完整的真相公之于世,责任者受到应有惩处。
但很显然,以此“弃儿”案之情节严重,就事论事的一般性调查是远远不够的,应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置。不仅如此,此案涉时甚长,波及面广,损害公众利益后果严重,社会反响强烈,当问责者不独计生部门执行人员,也应包括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又因此案牵涉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基本利益,为政者既已醒悟,应显示歉意并有所补救。政府有责任支持受害的家长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1年)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有责任查清“弃儿”下落,帮助受害者家庭破镜重圆;对那些已被证实为国外人士收养的孩子,应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其与亲人取得联系。本刊截稿之时,我们获悉湖南省委负责人已就此事做出彻查批示,这无疑有助于事件的积极解决。
要紧的是,行动不可止于邵阳市隆回县一地一事。一方面,应当看到近年来曝光此类案件已不少,足证类似事情并非个案,偏远省份农村问题或更突出,只不过隆回违法情节在全国具有一定典型性。为维护公民基本权益计,应当在全国范围内排查类似案例,并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则应认真反思此类事件发生的制度基础,防止新的X氏“弃儿”源源再现。
在邵氏“弃儿”案曝光后,我们在网络上读到许多愤慨之声,直斥某些基层政府的“黑暗”。这一描述可能失之于简单。但是,离开法治约束和监督制衡,滥权确实遮住了“亲民政府”的阳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基层治理发生了深刻变化。直接选举、村务公开等举措使得公众有效参与渠道空前拓宽,但是,基层民主每走一步,都会遭遇强大的体制性障碍,至今直接选举仍局限在村一级。邵氏“弃儿”一案表明,如果基层治理徘徊不前,村民的权利就无从得到保障,随时可能遭到来自乡镇和更高层权力机构的侵害,从而沦为政治社会文明中的 “弃儿”。
另一层次的制度反思,则关乎调整现行生育政策。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中国实行严格控制生育的政策已超过30年。较之八九十年代一些地方强推计生动辄拆房屋、抢财物等做法,近年来,政策执行正朝着文明和法治的目标迈进。但是,湖南邵氏“弃儿”及相类问题,却恰恰发生在21世纪后,其难以禁绝则可知矣。政府人员在此类案件中不仅严重侵犯人权而且牟利企图显著,表明现行“一胎制”生育政策带来的寻租机会增多,政策成本显著抬升。
以“一胎”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本系国策,中国多年经济发展借此获益颇多。不过,发展到今天,这项政策已经走到了拐点。今年4月底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与此前预测相比,目前中国实际的总和生育率已严重偏低,可能低于1.5以下。也就是说,平均一对夫妇终其一生只生1.5个孩子,中国人口总量由增转减的拐点并不遥远,此前担忧的人口膨胀不足为虑。
值得忧虑的是中国十年前已迈入老龄化国家之列,此次普查显示的老龄化程度更高于此前估计。未来二三十年,中国老龄化必将进一步加剧。这意味着“人口红利”行将结束,劳动力供应即将转为短缺,养老金支付风险、劳动力成本上升、经济增长减速不容忽视。
如果再考虑现行生育政策耗费的巨大资源和社会成本,直面是项制度安排造就的寻租机会和租金成本,生育政策调整已经不容犹豫。决策者应全面研判,适时调整现行生育控制政策。就此而言,在目前城镇“一胎”、农村“一胎半”的基础上,放宽政策是选项之一;而放开二胎生育,降低人口计生系统的行政成本,也应及早进入决策视野;至于放开生育限制,把生育决策权交给个人和家庭,当为终极目标。
邵氏“弃儿”不只是湖南一县几村的家庭悲剧。此案牵动人心,震动巨大,折射的道理既广且深。当问责便应严格问责,而为政者切不可有大事化小之想;回应民意且虑及长远,从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权力制衡,到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该做的大事也该尽快做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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