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6日 09: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商品房经营者需要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或价目手册,公示每套商品房详细信息,否则每套罚款5000元。继5月1日起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后不足两周,12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又发布相关通知,要求贯彻执行“新政”。
昨日,记者走访黄石城区多个楼盘的营销中心获知,部分楼盘仍未实行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的公示。在信息巷的龙城山庄营销中心,就并没有公示一房一价等信息,置业顾问热情地介绍各户型的房子,并称价格方面在起价的基础上还可以商量。随后,记者走访团城山及花湖片区多个楼盘,在营销处醒目位置都没有见到标价牌。此前,5月2日在“明码标价”新政刚刚开始执行时,记者走访黄石多个楼盘以及二手房中介市场时,就未见到有实行公示的情况。
昨晚,记者致电黄石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嗣强,他表示,对于检查商品房一房一价的具体措施,目前黄石物价部门尚无细则,还需要等省物价局出台相应细则规定。随后,记者联系上了黄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童彦,她表示,目前该市检查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措施就是拉网检查,而对于何时检查、用什么方式检查、是否包括二手房中介市场、检查的覆盖范围、周期等问题,目前黄石还没有执行细则,她表示,“省里的细则马上就会出台。”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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