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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害苦业内企业

2011年05月18日 00: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本报记者 童芬芬

  如今,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人们在餐桌上最为关心却也是最为担心的一件事。从“瘦肉精”事件到“染色馒头”,无不挑战着消费者那根脆弱的神经。

  在老百姓对食品安全越来越担忧的同时,食品本身的整个产业链也受到了巨大冲击。

  对此,一些受到波及的同行业老板们连连叫苦,“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一场‘假玉米馒头’事件可把我们这些玉米深加工企业给害苦了。”面对记者的采访,作为一家玉米深加工企业的带头人,陕西汉中春雨农业产业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耀英言语中透露出无奈。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仅拷问着企业良心,同时也暴露出监管漏洞。对此业内人士呼吁尽快出台规范食品市场细则。

  连带反应使业内企业受害

  在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不仅让老百姓对餐桌上的饮食诚惶诚恐,也令行业产业链本身受到了巨大冲击。

  “‘染色馒头’事件让我们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也给我们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周耀英在谈“染色馒头”事件时无奈地表示。

  周耀英所带领的春雨公司是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的龙头企业。2002年。该公司重点把玉米食品深加工作为突破口,在玉米食品研发创新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开发出了系列玉米粉产品,并有13项玉米食品曾获得发明专利。

  然而,“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周耀英的企业受到了巨大冲击。首先便是销量下滑,原来一些挂面厂、馒头厂都推迟了进货,企业经营一下子面临非常尴尬的境地,经营状况严重受损。“现在我们公司有许多订单都开始推迟了,其中上海、安徽等地开始推迟订货,而这些地方的订单量每年几乎在3000吨左右。”周耀英说。

  周耀英说:“我们企业的生产条件有限,还完全达不到现代食品生产的要求,但是我们为了打造食品安全,始终坚持订单农业,先后与当地几个区县签订了玉米种植合同共5万亩,以合作社牵头,实行产前、产中服务,从种植、防治、田间管理、收购、加工等全程监控,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现场处理并记录在档。”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难以阻挡负面影响给企业带来的冲击。”周耀英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除了春雨外,大连等地的一些玉米深加工企业基本都受到了冲击。

  监管漏洞让无良企业钻空子

  近期发生的“瘦肉精”、“染色馒头”事件,在拷问企业良心的同时,也暴露出了监管的漏洞,为什么食品安全方面有着一层又一层的监管体系,却一再地发生类似的事件呢?

  对此,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张华江对媒体表示,我国在制定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范的时候,没有把餐饮食品纳入应用范围当中。这也就造成一个法规的空白,给监管和监察带来很多盲点。

  “而正是因为这些盲点,让那些无良的企业钻了空子。”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说。

  张华江认为,在馒头制作中添加少量柠檬黄、防腐剂之类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们的健康一般不会造成危害。但一些小企业、小作坊管理水平比较低,添加剂的添加数量又没有监管掌控,就会造成对食用者的危害。餐饮企业和小作坊如果将食品添加剂用量超标、混合不匀或使用品种不合适等,会带来很多隐患。

  “比如柠檬黄,它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偶氮类酸性染料,主要用于食品、饮料、医药和日用化妆品的着色剂,在食品中添加量一般不能超过每公斤0.20克,柠檬黄如果长期过量摄入过多会造成焦虑、偏头痛、忧郁症、视觉模糊、哮喘、发痒、四肢无力、荨麻疹、窒息感等症状。”张华江表示。

  行业规范细则亟待出台

  随着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大范围使用,“什么才能吃”颇令消费者头疼。业内人士认为,

  尽管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确与食品添加剂有关,但应正确区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不能因“剂”废食。

  “其实,没有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工业,但是国家没有一个细则来规范创新食品市场。目前我们只有一个感官标准和企业标准,而没有一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比如对食品颜色的鉴定标准。”陕西理工学院教授陈德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德经认为,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许多还是多年前建立的,一直未曾修改过。而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的种类要求也越来越多,于是出现了许多创新类产品,而这些产品的生产几乎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只有一些企业的标准,这就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合规的状况。

  “我建议国家在修改食品安全标准的时候能否明确地将食品颜色细分并记录进去,而不是传统的只是红、黄、蓝等这样概括性的统计。”陈德经打了一个比方,“比如玉米的颜色有个什么的样的标准,要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这个颜色,就可以认定为人为地添加色素等。”

  近日,就食品安全频发问题,卫生部最新发布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共包含47种“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

  在查看上述名单后,记者发现其明确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与“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区别开来,比如吊白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一度成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元凶”,其实是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而非食品添加剂。

  但遗憾的是,在普通消费者中,能够区别“非食用物质”与“食品添加剂”的人显然属于极少数。对此,一些专家表示,谈“剂”色变没有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科普力度,提升公众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科学素养,同时完善食品添加剂相关检测标准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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