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18日 04:41 来源:深圳商报
□吴 江
审计部门称中央部门将近两成的发票是假发票,一些单位利用这些假发票,把本该用作工作上的钱款变成了账外“小金库”,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甚至是个人贪污或行贿。
对于“假发票”,国人其实并不陌生,无论是街头的小广告,还是车站兜售者,“假发票”即便没有无孔不入,至少也是无所不在。不过,从不入流的“街头小广告”到正规严谨的“中央部门账本”,“假发票”的登堂入室如此顺风顺水,可以说既在预期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不可否认,同为账本,中央部门和其他地方的其实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连假钞都可以做得几可乱真,“假发票”这玩意儿,即便你有火眼金睛,恐怕也难辨真伪。既然国内的“假发票”如此泛滥成灾,非要让中央部门的账本“出淤泥而不染”,完全彻底杜绝“假发票”的踪迹,的确有些强人所难。
不过,当中央部门的假发票将近两成,“一上来都是几个亿、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恐怕绝不能用漏网之鱼来解释。如此高比例、大金额的“假发票”能够登堂入室,不仅是有预谋的,更是有着精心的策划和组织。中央部门的“假发票”泛滥,暴露的恐怕还不仅仅是滥发的福利,这背后是否存在侵吞公款的“洗钱”犯罪,恐怕更有彻查的必要。
对于中央部门账本中的“假发票”犯罪,显然不应仅止于审计曝光一下,而更需顺藤摸瓜,依法律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仅止于曝光,将来府库账本中的假发票仍可能源源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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