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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被网站转载 起诉要求名誉权赔偿

2011年05月19日 09: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 2008年12月,孙先生发现一个署名柳荷的医疗中介机构在中金在线网站http://blog.cnfol.com的博客上转载《一个下巴被整形35次》一文,并进行整形手术的广告宣传。近日,孙先生将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要求该公司永久删除侵权网页并在所属网站上公开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害费2万元。

  据孙先生讲,2003年,他因整容手术与某医院发生纠纷,某报以《一个下巴被整形35次》进行了报道。2003年3月,孙先生与该报达成和解,由该报赔偿孙先生5000元,孙先生放弃就该报的其他权利。可孙先生发现在中金在线网站博客上转载此文,并用于整形手术的宣传。2010年12月12日当天,访问流量已经达到46508人次。经孙先生与柳荷及中金在线沟通后,侵权文章曾经被删除,但后又反复出现。

  对此,孙先生认为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通知的情况下仍然拒不删除相关侵权文章,理应承担责任。为此,孙先生将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窦京京)

  (责任编辑:单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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