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0日 09:11 来源:财新网
要求坚决制止并从严丛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行为,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在自查基础上,将由住建部等六部门进行重点督察并通报结果
【财新网】(记者汪苏)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地方要确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根据国土部网站公布的通知,此项专项检查突出检查三项内容:一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条例》)和其他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求群众意见情况;补偿方案征求群众意见情况;房屋征收评估情况和补偿标准确定、执行情况;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情况;先补偿后搬迁落实情况;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情况等。
二是征地拆迁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征地拆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包括发生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查处情况;涉及的领导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涉嫌违法乱纪问题处理情况等。
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6月2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国务院。第二阶段从6月下旬开始,住建部等六部门将组成督察组进行重点督查,并通报结果。
通知再次强调,要立即对《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通知要求,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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