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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调报告再揭富士康滥用学生工

2011年05月21日 13:46 来源:财新网

  报告呼吁,停止政府代企业招工行为,尤其要严格杜绝基层政府滥用公共行政资源为富士康招工现象第1页第2页

  【财新网】(记者 杜珂)继去年富士康在深圳、昆山等地滥用学生工的现象被揭之后,一份报告近日再度揭出其设在内地的企业滥用学生工现象比沿海企业“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份报告由北大、清华等高校的师生参与完成,全名为《西进——富士康内迁调查报告》。高校师生于今年3月至5月赴成都、重庆两地,深入工人生活社区、厂房工地、生产 车间,更有成员以普工身份进入富士康企业内部,亲历了一个多月的打工生活。《报告》通过一手材料揭露出富士康在成渝两地的招工陷阱以及糟糕的内部管理。

  报告还指出,当地一些政府部门和一些职业技术学校实际上成为了富士康的“劳务中介”。 该课题组,曾于2010年对富士康位于9个城市的12个厂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职业技术学校变身劳务中介

  早在2010年的深圳、昆山等地的调查,调研组已经发现富士康存在着严重的滥用学生工现象。但成渝之行,调研组发现这一问题“更为严重”。

  调研期间,调研组几乎每天都能看到一批批学生工抵达重庆和成都富士康的场景,他们中的一些人在经过体检、录用和军训之后,又转而被送往昆山、南京等地的富士康厂区。

  调研组发现,富士康早在2009年,就已经与重庆两百多所职业院校签订了用工协议,以“实战学习”、“教学实习”的名义,让学生在学习期间就到富士康从事拧螺丝之类的机械操作,这种普工工作与学生们所学的“酒店管理”、“旅游专业”等专业相去甚远。

  一位从贵州汇灵职业学校来的学生工说,学习酒店管理的她已经于去年和班上其他三十多个同学,由老师带队到江苏常州一家电子厂“实习”四个月,领到了“2000元”。今年上半年,又被拉到了富士康“实习半年”,“完成之后回学校参加考试就算是毕业了”。但上交了200元路费之后,带队老师就走了,传说中的重庆总校的老师迟迟没有出现。而他们就如同其他工人一样,开始了每天的“拧螺丝”工作。

  不仅如此,这些学生工中的有些人还要向学校缴纳数额不等的“实习费”。

  报告指出,许多和富士康签订了协议的职业技术学校实际上已经变身为劳动中介机构:这些学校的学生在匆匆一年或者两年的学习之后,就被送到了富士康这类工厂,学生们名义上为实习,但基本上已经成为和学校脱离关系的“工人”。而这些学校却依然收取学费并获得国家的财政拨款。

  政府部门也成 “劳务公司”

  在富士康普工的招收中,调研组发现,成渝两地的一些地方政府已然成为富士康的“劳务公司”。

  “政府欺骗了我”。来自四川广安的一位成都富士康员工说,政府当时承诺的底薪是1500元,但与富士康签合同时才知,“底薪只有950元”。

  成渝两地的一些地方政府将富士康的用工需求指标层层分解,自上而下分派到各个区县和乡镇。有的地方政府还为此拨出专款作为招工之用,并对任务完成较好的机关部门进行奖励,甚至将招工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参照标准。

  有的地方政府不仅负责招募,还负责新工人的体检工作,并且负责将招募到的员工用车直接送到富士康的厂区进行报道。有的地方政府同意给愿意到富士康工作的人上低保,而这本来是属于企业的责任。

  还有的地方政府给予在富士康求职成功者750~1000元不等的奖励。一位来自四川资阳的女工就告诉调研组,“当地政府会在她工作满三个月后给予750元的津贴。”

  至于工人的实际待遇,政府有关部门则含糊其辞。以“综合收入”为例,根据成都富士康招聘广告,工资待遇在首6个月的试用期内:每月“综合收入”介乎1600~2000元;试用期满后,“综合收入”介乎2200~2800元。但何为“综合收入”,工人并不清楚,只有在进厂后才会发现只有大量加班之后才有可能拿到。12下一页单页阅读本文导航 第1页高校调报告再揭富士康滥用学生工(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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