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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农民“最后一公里融资瓶颈” 安徽凤阳资金互助社急难解困采访记

2011年05月23日 06:46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宋辅良 徐绍峰 戚军

  5月12日早上6点,47岁的东陵村村民张建清赶到凤阳县大庙镇,卖掉了今年第一茬黄瓜、西红柿。

  揣着100多元卖菜收入,张建清一早的心情跟这天的天气一样晴朗。这些卖价比普通蔬菜高的无公害蔬菜,来自张建清5个钢架蔬菜大棚。他的大棚里还生长着茂盛的豆角、辣椒、黄瓜、西红柿,在张建清心中幻化成沉甸甸的收入。

  张建清一家四口,女儿打工,儿子上学,妻子生病花去了8万多元,迄今尚欠款1.5万元。尽管生活艰难,但去年给他带来了3万多元纯利润的5个蔬菜大棚,还是给处于困境中的张建清带来了生活信心和希望。“今年菜价高,收入增加没悬念。”

  蔬菜大棚是张建清从东陵村新农村建设资金互助合作社(下称“东陵资金互助社”)租用的。“建一个大棚需要七八千元,租一个大棚一年只需1000元,收入则有万元左右。”这么好的事怎么会落到张建清身上?

  2008年8月,张建清入股3000元,成了东陵资金互助社股民。因为拥有了股民身份,从此,他开始享受资金互助社只对内部股民提供的各种服务:租大棚、借资金、提供各种劳务服务……日子在资金互助社帮助下,一天比一天强。

  张建清不过是众多在资金互助社帮助下生活得到改变的乡村农民的缩影。

  1+1模式:让资金互助社名副其实

  “我种的蔬菜不愁销路。”张建清说这句话的底气,来自他拥有的股民身份。“资金互助社帮我把蔬菜统一包装,分档次、分价格统一销售;合作社正在申请东陵村无公害蔬菜专门品牌,有了统一品牌,销路会更好。”

  在凤阳,专业合作+资金互助合作(即1+1模式),是当地农民融资的一大创新。比如,东陵资金互助社理事长陈冠玉,就同时担任着东陵村无公害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社长。这种一肩双挑模式,在凤阳县57家采取“1+1模式”发展起来的资金互助合作社中无一例外。

  1+1模式的好处,在东陵村已被证明:资金互助社与专业合作社一对一地捆绑,不仅可以使资金互助社通过集纳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实现入股股民间的资金互助,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和创业方面的应急,有效遏制农村高息借贷行为,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而且借助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的“农超对接”,以及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订单对接”,也有效解决了农产品销路问题,使股民较之非股民在农产品销售上拥有更多保障和优势。张建清种植的蔬菜,就借助专业合作社平台,顺利销到了超市。而整个东陵村,由于资金互助社的推动,蔬菜这一特色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不仅在东陵村。武店财农资金互助合作社与合肥华泰集团签订的订单合同,以及与伊利集团、合肥合家福超市合肥青松食品厂、江苏李龙公司签订的鸡蛋、常规蔬菜常年供销货合同,让武店资金互助社股民收入大增,也带动了武店特色产业的发展;小溪河镇燃灯村黄张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当地龙头企业大明牧业签订玉米秸秆收购合同,发展订单生产1400亩,让股民一年两季种植玉米,亩产值达2800余元……截至目前,采取“1+1模式”的57家资金互助合作社,入股资金1915.1万元,社员总数5358户,带动农民总人数2.58万人。“农民最困难的是产品销路。我们是先建市场,再建基地。农超对接了,订单有了,再通过资金互助,扩大农民种养殖规模,可以让更多农民增加更多收入。”武店财农资金互助社理事长郭传凤表示。

  “1+1模式”还在有些地方解决了乡村土地流转和耕地的抛荒问题。东陵村有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家里的老人孩子干不了农活,耕地近乎抛荒。“我们从农民那里以一年每亩550元的租金把地租过来,然后统一建大棚,租给'股民',帮助他们增收。”陈冠玉说,现在流转过来的土地有539亩,占全村土地面积的四分之一。

  “东陵村的做法,在中国乡村很有意义。”凤阳县农委会、资金互助社联合会主任周士荣表示,在乡村,外出打工造成的土地抛荒问题,一直令人头疼。凤阳县东陵村的“1+1模式”,不仅让抛荒的土地流转起来,发挥了最大效益,而且农民也获得了一定的土地收入,是一项多赢之举。

  紧密对接:打通“最后一公里融资瓶颈”

  2010年,张建清从东陵资金互助社获得了300元分红。连同2008年和2009年两次分红,三年间,张建清已累计分红近千元,而他投入的股本金不过3000元。

  东陵资金互助社靠什么给股民如此回报?陈冠玉说,一靠资金利息收入,“股民使用互助资金,三日内免息,一个月5厘,三个月6厘,六个月7厘,九个月8厘,十二个月9厘,逾期月利率一分五。”二是利用流转来的土地盖大棚,转租给股民,获取一定的租金收入;同时,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比如花卉、苗木等,获取利润。“资金互助社赚的钱归全体股民所有,每年年底在提取公积金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后,60%的盈利分给社员。”在东陵村,去年分红7厘。这一颇具诱惑力的回报,让新来的大学生“村官”孙彦群也将自己的3万元积蓄投入到了资金互助社。

  不过,资金互助社资金规模毕竟小。像东陵村,现在打算扩大花木种植,建农产品加工厂,发展农业生态旅游,这些都需要更多资金支持。但东陵村资金互助社近三年发展下来,入股资金仅98.15万元。“农业本身是个弱势产业,我们希望得到财政贴息贷款支持,更希望得到金融机构资金支持。”陈冠玉呼吁。

  在凤阳,目前县财政已拿出60万元贴息贷款,用于扶持资金互助社发展。这个数量虽不大,但毕竟开了个头。更多资金互助社则期待金融机构伸出援手。那么,金融机构能给予资金互助社资金支持吗?

  “能。”在人民银行凤阳支行行长宗鸣看来,资金互助社可以打通商业银行“三农”贷款难发放,与“三农”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支持之间的“最后一公里瓶颈”。“农民为什么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因为农民分散在千家万户,无论贷前调查,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交易成本都很高。加上农民缺乏抵押物,信用记录难以获取,信息成本也很高。因此,银行虽有心给农民放贷,也常常在'最后一公里'处戛然止步。而资金互助社的优势是,对股民知根知底,对小额贷款的发放有经验,也能通过统一掌握农产品销售收入来确保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可探索将原来由一对一服务农户改为服务合作社,再由合作社服务社员,'最后一公里瓶颈'打通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就会获得质的突破。”

  事实上,在凤阳,武店资金互助社理事长郭传凤就被人戏称为凤阳县“山寨版”邮储银行“行长”。因为,凤阳邮储银行近60%的贷款都是“批发”给他负责的资金互助社,然后“零售”到农户的。“去年1200万元贷款,今年2500万元贷款,全是我经手的,没有一笔不良和逾期。”郭传凤对此颇为得意。

  除了金融机构委托资金合作社向农户贷款外,凤阳还探索了另一种金融发展模式,即由资金互助社将社员的股本金存入信用社或村镇银行作为担保风险金,银行根据股本金大小确定对资金互助社的信贷额度,以此激励农民资金合作社内部约束机制和信用机制的形成。

  资金互助社:风险有多大

  资金互助社是个新生事物。如同当年中国改革第一村---小岗村的“十八个红手印”一样,在东陵村资金互助社章程的最后一页,同样按着40个红手印。而这样的红手印,在其他资金互助社的章程上也不鲜见。

  资金互助社是凤阳农民首创。2006年9月,凤阳县临淮关镇12户村民自发组建了凤阳县首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濠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当时入社资金3万元,每股2000元,开办的是社员互助业务。经过三年多运营,目前入社农民扩大到了30户,资金达到10.7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5人次,借贷总额15.93万元,在推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方面效果显著。

  新生事物诞生了,凤阳县委县政府给予了异乎寻常的热情帮助。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凤阳县不仅成立了阵容豪华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县农委、工商、发改委、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办、信用社、利民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而且先后两次召开现场会,进行示范推动。此外,县里还出台了一系列包括税收减免、金融授信、贷款支持、产权入股、资金补助、简化手续注册登记等扶持政策;县财政也拿出了专款作为专项奖励资金,对考核合格的合作社予以3000元奖励,还无偿提供一台电脑,同时,组织当地农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村镇银行等四家银行对合作社进行授信,各金融机构通过考察,已对32家合作社总计综合授信961.5万元……

  一连串的政策组合拳,让凤阳县资金互助社如雨后春笋般诞生,也引来了一些人的担心。毕竟,资金互助社虽是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法人,但无有效资质、无行业监管、无法律规范、无准入门槛、无主管部门。这样的民间机构一旦“泛滥”失控,会不会因为缺少监管而出现风险,引起农村金融的动荡?

  “凤阳县储蓄银行60%的贷款,从我手里经过,无一不良和逾期;我们每销售一公斤鸡蛋或蔬菜提成一毛左右,目前合作社已积累了60万元用于覆盖突发偿贷风险;农民还为农作物种植投保了政策性农业险。现代农业是发财农业,我觉得没有风险。”郭传凤如是说。

  “2010年,凤阳县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共贷出资金409.49万元,无一例不良贷款,还贷率100%。”凤阳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卓海燕表示,针对目前试点中存在的合作社资金规模较小,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市场信息缺乏,合作社与金融部门、龙头企业之间沟通不畅,以及贷款难等问题,凤阳县已在2009年4月29日正式成立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会。“通过联合会这个平台,实现了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之间、合作社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有效破解了农村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提高了合作社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作为新生事物,我们需要的是完善。毕竟,凤阳农民的探索,为解决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农民问题,进行了积极和有益的尝试。”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刘树德表示。记者注意到,由于资金互助社分布在乡村各个角落,运作方式千差万别,难以用同一标准统一监管,因此,资金互助社的监管,对资金互助社运作的规范和风险防范,都有待新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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