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3日 14:19 来源:财新网
夏俊峰死刑复核审的辩护人向最高法院提交了《阅卷申请书》、《关于要求对夏俊峰死刑复核审进行开庭听证的申请书》和《调查取证申请书》第1页 案件进入死刑复核阶段第2页 阅卷申请书第3页 开庭听证申请书第4页 调取证据申请书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备受舆论关注的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一案已经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浙江京衡律师集团正式介入该案,为夏俊峰提供法律援助。
5月23日上午,夏俊峰死刑复核审的辩护人——浙江京衡律师集团律师陈有西、钟国林及两名助理,向最高法院刑一庭夏俊峰死刑复核合议庭法官递交了三份申请书,申请就夏俊峰死刑复核案进行阅卷并复印相关材料,同时请求法庭对该案死刑复核程序举行开庭听证,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此外,辩护律师还向最高法院申请向该案侦查机关、一审法院、二审法院调取相关关键证据,包括案发现场的第一次现场勘验录像、全部勘验照片,夏俊峰到案后拍摄的全部体表检查伤痕照片,以及沈阳市滨河区行政执法局2009年5月16日办公区、案发现场的所有监控录像等。
2009年5月16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和妻子张晶在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的交叉路口卖香肠。后被沈河城管执法分局滨河中队队长申凯带领的几名城管队员围住。
夏俊峰称,(城管)像土匪一样把锅碗瓢盆往地上扔,打他的后脑勺,三四个城管拽他到车里。城管方面的证人则称,当天对夏俊峰的执法过程中可能有一些拉扯,但绝对没有打人,夏俊峰是“主动上车的”。
之后,夏俊峰随城管队的车,来到沈阳城管滨河中队的勤务室内。据夏俊峰称,在屋里,他遭到了两名城管队员的殴打,情急中,夏俊峰用切香肠的小水果刀,连续数刀刺向两名城管队员胸部、背部,导致两名城管队员死亡,一名城管队员重伤。
2009年底,沈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驳回了夏俊峰的辩护律师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即该案被害人在该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夏俊峰具有防卫情节等辩护意见。
一审庭审中,夏俊峰的辩护律师曾向法庭提交了六份证人证言,证言均指当天城管查摊时对夏俊峰有过殴打行为,且夏是被强制带离的。但这六名证人并未获准出庭作证。
后夏俊峰家属提起上诉。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并否认了城管有殴打夏俊峰的行为。
自2009年底一审获死刑后,夏俊峰已在看守所苦等一年半。其间,夏的亲属与辩护律师不断为其奔走呼告,希望通过社会呼吁,争取宽判夏俊峰。
在夏俊峰案发之前,2006年,北京市曾发生小贩崔英杰刺死城管队长一案。在舆论关注下,2007年,崔英杰最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陈有西对财新记者介绍,接收申请的法官称,合议庭其他承办法官在出差,研究后将约见律师,具体时间尚未确定。■1234下一页单页阅读本文导航 第1页案件进入死刑复核阶段第2页阅卷申请书第3页开庭听证申请书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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