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4日 12:20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5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提出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建立稀土资源储备体系等22条意见。
《意见》指出,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对于保护环境,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国稀土行业发展中仍存在非法开采屡禁不止、冶炼分离、产能扩张过快、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严重、高端应用研发滞后、出口秩序较为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稀土行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坚持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尽快完善稀土管理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加快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积极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开采、冶炼和应用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等,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主要规范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严格稀土行业准入管理;完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提高稀土出口企业资质门槛;加强稀土出口管理;健全税收、价格等调控措施;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是依法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坚决打击非法开采和超控制指标开采。国土资源部要进一步巩固稀土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成果,加大稀土勘查开采监管力度,严格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加强对重点稀土产区的联合监管等;坚决打击违法生产和超计划生产;坚决打击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行为;坚决打击稀土非法出口和走私行为。
三是加快稀土行业整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入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整体部署,挂牌督办所有稀土开发整合矿区,深入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严格稀土矿业权管理,原则上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勘查、开采登记申请,禁止现有开采矿山扩大产能;严格控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积极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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