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5日 14:08 来源:财新网
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还强调,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提出意见。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允许大米添加淀粉磷酸酯钠、双乙酸钠、脱乙酰甲壳素三种添加剂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 针对大米添加剂的必要性问题,卫生部5月24日作出回应,表示已商请国家粮食局提出意见,并将根据咨询意见,适时启动重新评估。
《新京报》报道了上述消息。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还强调,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公开渠道,对食品安全标准提出意见。
6月20日将实施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允许大米添加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双乙酸钠、脱乙酰甲壳素。
但是在实际生产中,这三种添加剂几乎不被使用。有专家认为,这三种添加剂在生产工艺上没有必要,应该依据《食品安全法》撤销。
邓海华说,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具有技术必要性,或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卫生部将及时组织重新评估。
除上述三种食品添加剂外,卫生部此次还就粮食、油料及其制品中涉及的所有添加剂的工艺必要性问题,商请粮食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邓海华表示,并非只有专业的社会组织才能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公民个人也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根据2010年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也可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民可以通过卫生部网站上的部长信箱、正规的信访渠道、12320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以及卫生部卫生监督局标准处的电话等渠道反映问题。■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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