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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

2011年05月25日 21:0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5月23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国家开发银行行长蒋超良当选协会第一任会长。业内专家表示,协会选在这个对于第三方支付产业而言相当敏感的时期成立,将会对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第三方支付产业有望由此走进快速成长期。

  “今年9月1日就是确立第三方支付企业合法身份的大限,此时成立协会,无疑会强力推动行业发展。”易观国际分析师张萌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协会的成立使一直困扰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身份和监管问题进一步明朗化,行业协会的职能除了对电子支付行业自律外,也是该行业的监管实体。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成立大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已形成中央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证券结算机构等各有侧重、功能互补的支付服务体系。为进一步促进支付清算业务的发展,在主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同时,还应当建立市场服务主体的协商机制,进行自我约束,逐步形成外部监管、行业自律和内部控制三位一体的格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媒体指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职能定位为对支付企业发展负责,成立后将对公示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评估,然后再进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

  央行2010年6月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央行规定,今年9月1日起未获牌照的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支付业务。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支付清算协会成立大会上,或将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在23日的成立大会上,并未提及牌照发放事宜。

  艾瑞咨询分析师程善宝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首批牌照迟迟未能发放,说明央行在企业资质认可过程中的谨慎态度,以及相关细则的进一步完善。“例如到底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发放牌照,退出机制如何设定,第一批牌照发放之后第二批何时发放等,都要在首批牌照发放之前就要设置清楚。”

  此前,央行公示了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首批1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公示名单,之后公示企业数量两度扩充,截至目前公示企业总数达到32家。

  “央行的态度是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进入,不是选拔制。因此这些公示企业应该大部分都能够获得牌照,但不是全部。”程善宝对于企业牌照的取得相对乐观。

  也有消息称,首批支付牌照发放数量是23张,以从事全国性业务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主,第二批牌照将以区域性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主。

  在业内人士看来,9月1日大部分主流企业都将获得牌照以及行业协会的成立,都将标志着第三方支付产业快速发展的开始。

  此前,第三方支付公司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界定,而支付牌照发放后,首先企业的合法性地位得到保证,与此同时,相关法律监管政策也将实行,这样用户的资金安全也就更有保证。在不少人看来,合法地位的取得,正是企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前提。

  但第三方支付企业要获得长足发展,还有不少问题尚待解决。首要的问题就是增值业务的开发。目前第三方支付主要的盈利模式是1%手续费的提取,“从行业发展来看,随着竞争的加剧,手续费的抽取将越来越薄,甚至最终消失。因此,企业的盈利就应该着眼于更多样的增值业务的开发。”

  据了解,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都在着手开发增值业务,但还并没有表现特别抢眼的企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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