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02:30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负责人昨日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违规收送预付卡是多年顽症。”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确实存在利用购物卡送礼行贿的不正常现象,有的还比较严重。这一现象多年来屡禁不止,除了购物卡本身特点使其容易被用来送礼行贿等外部原因之外,一是思想认识存在误区,有的党员干部存在将在公务活动中收送购物卡简单地看作人情往来的错误观念,甚至不认为这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有的党员干部存在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认为在工作往来中收送购物卡是普遍现象,不以为意。二是有关制度设计存在不足,只停留在对收送购物卡等行为简单禁止层面,只“治标”不“治本”,导致利用购物卡送礼行贿一再死灰复燃。三是对收受购物卡者的处理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缺少应有的威慑力。
国家预防腐败局建议商业预付卡主管部门,对现有的规范商业预付卡发行流通的法规制度进行全面评估,论证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根据结果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修改或废止。此外,还要从源头上制止利用公款购买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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