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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克拉荷马的回声

2011年05月30日 02:16 来源:《新世纪》周刊

  本期值班主编 王烁

   十年前,2001年6月11日,“9·11事件”发生之前三个月整,美国联邦政府重新启动已38年未使用的死刑执行程序,给蒂莫西·麦克维注射了毒针。

   麦克维制造了1995年俄克拉荷马爆炸案。麦克维在市中心联邦大楼前引爆满载7吨炸药的卡车,168人死亡,包括9名儿童,500余人受伤。2001年,拉登制造“9·11事件”,伤亡更为惨重,但俄克拉荷马爆炸案是美国历史上针对联邦政府的最大恐怖袭击。

   恐怖袭击不难辨别。是否恐怖袭击,与袭击者意识形态无关,麦克维坚信美国联邦政府侵蚀个人自由权利,已属暴政,有此观点者绝不只他一人;拉登矢志重建伊斯兰教法之治,在阿拉伯世界处处有回声。是否恐怖袭击,与袭击者的品行无关,麦克维是同袍可托生死的优秀军人,拉登一生严格按古兰经教义生活。

   辨别恐怖袭击,最主要看一点:是否伤及无辜或者可能伤及无辜?是否特地以无辜者为攻击对象?是否无视无辜者可能伤亡?

   在麦克维和拉登扭曲的逻辑体系里,没有无辜者。拉登认为美国民众交税,等于支持美国海外干预,间接伤害穆斯林,所以全都有罪。麦克维认为联邦推行暴政,所以可攻击联邦大楼里的所有人。

   谁能接受这种地毯式加罪的逻辑?

   在法治社会,相信法治;在任何社会,勿伤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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