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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两个工商所因产权纠纷遭强拆

2011年05月31日 12:40 来源:财新网

  位于大庆市场内的华龙区大庆、庆南两个工商所办公楼遭遇强拆。华龙区工商局长指责拆迁者不仅未有许可证,事先也未沟通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大河报》的消息称,濮阳华龙区工商局负责人介绍,5月28日凌晨4时许,濮阳市市场发展中心京东服务处负责人李某,带领20余名职工及社会闲杂人员,利用铲车、叉车等大型施工车辆,对两个工商所的6间办公用房实施强拆。

  一小时后,华龙区庆南工商所所长刘建宇赶往现场,同时通知大庆工商所所长李德卿前来。二人冒险进行制止,拆迁人员随后离开。

  工商人员报警,濮阳胜利派出所民警经现场调查,认为此拆迁属两单位经济纠纷,不属管辖范围。

  濮阳华龙区工商局长李德玉表示,拆迁者“没有拆迁许可证,更未提前沟通。”

  而拆迁方、濮阳市市场发展中心主任申国强表示,拆迁的是市场发展中心资产。

  经清点,庆南工商所工商人员发现,文件柜被撬开,里面公章、年检章和两本发票不见了,并丢失现金1480元。庆南工商所长刘建宇的本科毕业证、大专毕业证、经济师证、执法证等证件,2800元现金以及两套工商夏装均不翼而飞。工商人员张爱华、李玲部分私人物品及现金也丢失。大庆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也发现有物品被损坏,部分私人物品及现金丢失。

  两个工商所的商户档案也被弄得零乱不堪,丢失与否无法查清。

  据悉,此次强拆源于对工商所所在办公地的产权归属。

  濮阳市华龙区工商局负责人称,两个工商所所在的大庆市场,18年前由原濮阳市区工商局、职工和原市场安装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其中工商局投资占三分之一,工商局职工集资占六分之一,市场建成房屋202间。

  2001年,工商部门与所办市场脱钩,在资产移交中,保留6间房屋作为华龙工商分局大庆工商所、庆南工商所办公场所。依据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办公用房资产应归工商部门所有,工商机关对此拥有无可争议的产权。

  市场发展中心主任申国强则称:“资产移交表上明确显示,大庆市场移交市场发展中心1700平方米,但移交前国有资产实际面积仅1693平方米,这意味着两个工商所办公用房均为移交范围,只是被工商所占用办公,因此该资产应属市场发展中心所有。”

  2011年4月,为将大庆市场升级改造,市场发展中心京东服务处曾以书面通知两个工商所搬迁,但两个工商所一直置之不理。因两个工商办公室均为市场发展中心资产,不涉及他人利益,因此无须办理拆迁许可证,对自己的房屋予以拆迁无任何过错,更谈不上暴力和违法。

  申国强称,“两个工商所无偿占用市场发展中心6间办公资产,应支付近十年来的18万元租赁费,强行拆迁并无过错。”

  对此,工商所方面表示,工商所曾多次约见京东服务处负责人,商谈搬迁补偿和解决办公用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事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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