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为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地图市场健康发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对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46家网站进行通报,并责令其依法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
通报指出,其他拟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应按要求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7月1日后,对经公开曝光仍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将依法予以查处。
通报强调,公众可对没有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网站或单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10-63882217,电子信箱:chzz@sbs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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