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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酚A奶瓶今起停产 质检总局要求厂商必须召回

2011年06月01日 14: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质检总局要求厂商必须召回但未给时间表

  含双酚A奶瓶终于要寿终正寝。昨晚,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对婴幼儿奶瓶的监管公告,要求生产企业必须负责召回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

  卫生部等6部委日前发出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

  质检总局在昨晚的公告里表示,自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各级质监部门将依法撤回并注销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生产许可证书;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卫生部公告要求负责召回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同时严禁将召回的产品作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原料。

  “不含双酚A”、“100%不含双酚A”、“向双酚A说NO”,记者走访市场发现,绝大部分在售婴儿奶瓶都明确标着不含双酚A,不过由于还未到“禁令”实施的最后期限,少部分双酚A奶瓶依然在售。

  记者注意到,在质检总局的公告中,虽然说到了召回,却并没有明确具体时间表。有消费者疑惑地说,6月停产,9月份才禁售,也就是说,双酚A奶瓶还能再卖两个月,那厂家是不是也能再“挺”两个月才召回呢?“这种‘问题’产品能允许在市场这么长时间?”

  (责任编辑:马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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