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1日 16:54 来源:财新网
外媒称协议最早明日签署,合资公司将从事股票与债券承销以及并购顾问服务业务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据外媒报道,花旗银行将与东方证券建立合资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和债券承销等业务。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报道称,花旗银行最早可能于明日(6月2日)与东方证券签署协议。根据监管规定,合资公司将从事股票与债券承销以及并购顾问服务业务,但不能从事二级市场交易。
东方证券成立于1998年,拥有57家证券分支机构。据财新《新世纪》周刊报道,东方证券投行部人士此前曾证实,东方证券会将投行部门独立出来,作为双方合资平台,各自以相当比例持股。(参加财新《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20期“合资券商的痛与希望”)
近期,瑞士银行、高盛、摩根大通和德意志银行等多家外资银行尝试在华设立合资公司。5月30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苏格兰皇家银行有限公司(RBS)的合资证券公司华英证券已正式开业。
此外,摩根士丹利和华鑫证券合资的证券公司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将于6月正式成立。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也将于6月挂牌。■
(财新记者 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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