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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农发林业项目有了航标

2011年06月01日 19:31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发布,明确将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着力建设高标准经济林示范基地

  本报讯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近日发布《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将着力构建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生态脆弱区生态安全屏障,着力建设高标准经济林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指南》明确,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分为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两类。其中,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重点地区沙化(地)治理;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以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为主,兼顾木本粮食、区域特色名优经济林、林下资源开发和利用以及花卉示范基地。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立项条件为:项目建设区域范围明确,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较好的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单个项目治理面积不低于3000亩,中央财政资金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100万元。在项目布局上避免与其他工程交叉,在资金使用上避免重复安排。

  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立项条件为:开发的产品必须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有利于促进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单位2010年1月1日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2010年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并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承建能力。单个项目中央财政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120万元,自筹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总额。

  林业生态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的整地、植苗、封育、幼林管护、低效林改造及所需的种子、苗木等。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经济林种植所需排灌、林道、平整土地,输变电等附属设施,种子、种苗购置的补助以及植苗、抚育等营造林管理,产品整理、分级等产后处理以及初加工所必需的设备等;花卉种植所需的温室大棚;前期工作和必要的科技推广、农民培训等。

  《指南》还明确了项目申报程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于近期下达各部门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指标。(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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