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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收入陷阱”面前韩国巴西的不同选择

2011年06月02日 00:33 来源:经济参考报

  根据日本政府2011年2月14日公布的经济统计数据,201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正式超越日本,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根据经济学理论和世界很多国家的发展实践,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跨越的机遇前所未有,但也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导致经济发展出现长期停滞和剧烈波动。观察和分析韩国和巴西在面临“中等收入陷阱”阶段所采取的不同战略和政策,有助于我们思考我国未来发展的路径和方向,避免重蹈覆辙。

  科技创新: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核心要素

  20世纪80年代以来,巴西经济增长呈下滑趋势。受“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巴西政府大幅削减公共财政预算,研发投入急剧萎缩,本土优秀研发机构被弃置,丧失了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的重大机遇。同时,跨国公司对巴西本土企业大肆兼并重组,进一步削弱了巴西本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2002年巴西人均G D P为2867美元,倒退到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也是韩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关键期,面对更具成本优势国家的竞争主动求变,把握世界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实施“科技立国”国家战略,从而占据了经济发展制高点。

  实施科技优先发展国家战略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决条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经济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1978年爆发的第二次能源危机使西方国家陷入经济萧条,西方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环境恶化,对外向型经济体韩国形成冲击。同时,新技术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兴起,高技术产业迅速发展,世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韩国逐渐丧失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经济严峻大背景使得韩国认识到,必须着眼强化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通过优先发展科学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

  1982年,韩国正式提出“科技立国”战略,并明确其主要目标是利用先进技术改造原有产业。进入90年代,韩国政府为减轻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科技立国”战略,开始重视发展本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入21世纪,为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格局,韩国政府又提出“第二次科技立国”战略,核心内容是从“引进、模仿”创新转为“创造性、自主性”创新。2011年初,韩国知识经济部公布了2020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思路,提出要实现从“快速跟踪”战略到“领跑者”战略的转变,并实施“独一”未来成长战略。作为“科技立国”战略重要内容,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大幅度增加了对R & D (研究与开发)的投资,反映了政府政策从促进轻工业/传统工业到关注重工业/技术型工业,再到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重大转变。

  几乎是同时期,巴西奉行“华盛顿共识”从而走上了新自由主义道路。巴西政府通过大量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大举借债,试图由上而下地推进工业化,发展本国经济。经济增长过分依赖外资的结果是,跨国公司完全占领其高端产品市场,使巴西几乎放弃了独立的科技、产业和创新政策,逐渐沦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附庸。为降低财政赤字,政府大规模削减公共开支,教育、科学和技术研究资金首当其冲,这对巴西产业发展和结构转型造成严重障碍。20世纪70年代以来,巴西已拥有重要的消费型电子工业,较为现代化的通信系统,若干家通信设备本地制造商以及高水平的技术基地,具备把握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机遇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条件。由于缺乏必要的公共财政支持,巴西无法促成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新产业集群的兴起,并进而实现以技术革新带动新一轮的资本积累。科技进步和创新在巴西新自由主义的国家战略中缺乏有效定位,直接后果是,相当长一段时期,巴西的出口仍集中在传统产品,产业结构的低水平重复导致经济发展的低水平徘徊。

  韩国、巴西两国政府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不同态度可从两国R & D投入强度比较中得到佐证。1981年以来两国R & D投入强度的演变情况与两国人均G D P演变趋势高度相似,20世纪80年代韩国、巴西R & D投入强度起点的差距并不大;但随着韩国“科技立国”战略的确立实施,韩国研发投入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并于2007年达到3.47%,超过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位于世界前列。长期以来,巴西科技进步与创新不受重视,R & D投入强度始终在1%以下徘徊。R & D /G D P不仅仅是科技投入指标,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国家经济增长中科技和创新驱动因素的重要性,体现了经济结构的优化状态。韩国、巴西人均G D P增长曲线与R & D投入强度增长曲线的耦合性充分显示,研发投入、科技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正相关,科技优先发展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决条件。

  保护和强化企业自主创新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动力

  韩国对保护和强化本土企业自主创新始终高度关注,并对外资有可能对本国创新能力的侵蚀保持着高度警惕。

  工业化早期,韩国政府为本国市场不受跨国企业影响,采取限制外国直接投资和外国许可技术进入国内的政策。韩国接受外国直接投资的规模及其在国外贷款中的比例都远低于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外国直接投资份额在1983年仅相当于巴西的7%;外国直接投资占国外贷款的比例在韩国仅为6.1%,而巴西为21.8%,充分反映了韩国的对外政策是要促使本土企业“独立”于跨国公司的管理控制。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韩国试图进入发达国家支配的产业领域,导致很多发达国家出于保护本国知识产权的需要,要求韩国改订著作权及特许权法,实际上对韩国先进产业的自主创新形成了倒逼机制。与巴西直接引进国外技术不同,长期以来韩国政府提倡企业通过反向工程来分解研究外国资本货物的技术。反向工程活动与R & D活动有很强的共通性,这为80年代中期以后韩国走上自主研发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冲击下,巴西的自主创新能力遭到极大削弱。研究机构有的被私有化,有的则改变了科研计划,导致大量科学研究支出被削减以及本地创新网络的缺失。解除管制、私有化以及汹涌的企业合并兼并浪潮的结果是巴西本国研究开发机构遭弃置,被从跨国公司进口技术取代。巴西不以追求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为政策目标。以汽车产业发展为例,巴西通过出让国内市场换取国际投资,鼓励跨国公司入境投资设厂,不追求“民族汽车品牌”。此举虽然增进了居民福利、节省了技术研发费用、减少了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但付出的代价是,阻碍了本国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的发展,本国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被跨国公司控制,成为依附型产业。巴西这种仅停留于利用外生性后发优势的产业发展政策,虽能在短时期促进G D P快速增长,但由于缺乏自主创新的内生驱动,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发达国家企业车间的搬迁和延伸。因此,巴西不能像韩国那样,形成多样化的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制造业体系,也就不能拥有技术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率。巴西经济发展过度依赖外资而不是培育和强化本土创新能力,也许就是导致其陷入政治经济危机的关键。

  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制度保障

  韩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最显著的特点是,通过强有力的政府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促进不同创新主体,包括大学、科研院所和产业界的紧密联系。政府掌控方向盘,制定出政策和目标,用胡萝卜加大棒来指挥着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动;大学和科研院所,则提供着工业化和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知识和技术能力;而私营企业,特别是大财团,则起着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作用。

  整个20世纪70年代,韩国政府是整个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者与规划者,在调控政策与手段方面,主要通过“规划与计划”引导科技发展方向。进入80年代后,韩国产业政策开始逐步由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引导型转变:在技术发展方向上,政府逐步将主导权交给企业,由企业来决定技术创新的方向;对企业的支持上,政府更多采用税收、金融等间接手段引导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从90年代开始到21世纪,政府将主要着眼点放在协调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上,将产学研用等创新主体有效连接起来,提升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

  巴西缺乏一种将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创新机制。2004年巴西政府出台的《创新法》鼓励大学和企业联合创新的做法引来科学团体的极大反对,他们认为将大学置于市场压力下会破坏知识发展的平衡,容易导致公共资源的私有化。巴西有70%的研发经费来自政府和公共部门,大学和研究中心承担了80%的研发项目。私人企业的R & D投资仅占总投资的35%,而且主要集中于少数大企业。占经济主体的民族中小企业,几乎不存在R & D和创新行为。2004年以前,巴西法律禁止政府直接资助公司的创新行为,也不允许公司雇佣大学研究人员,这样不仅创新主体自身的能力建设削弱,主体间的交流互动和衔接更被制度束缚,形成中小企业创新的重要障碍。

  目前,巴西政府也认识到创新的制度性缺失问题,声称巴西存在着科研成果无法向产业部门有效转化的矛盾和障碍,已严重影响到巴西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巴西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大学与企业合作的法律和政策,旨在将科研成果应用于经济和社会领域。然而,这种矛盾是历史积淀下来的,制度性缺失很难一朝一夕得到扭转。

  “中等收入陷阱”:韩国巴西经济发展分水岭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人均G D P在3000—10000美元之间的中等收入国家,在迈向人均G D P在一万美元以上高收入国家行列时,由于经济发展仍然过分依赖外部因素,不能顺利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特别是内生动力不足;同时,经济快速发展中集聚的社会矛盾在此时期集中爆发并难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停滞徘徊期。

  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经验看,二战以后世界许多国家经过努力,均先后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在“中等收入转型”中,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等拉美国家由于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转换滞后,一直徘徊在中等收入水平线上;而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东亚经济体则紧紧抓住世界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通过实施“技术立国”、“技术驱动”等发展战略成功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成为高收入国家和地区。

  20世纪70年代后期,韩国和巴西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大背景下完成了一轮工业化。作为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在几乎整个70年代,韩国和巴西是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分别被誉为“汉江奇迹”和“巴西奇迹”。1965年-1980年间,韩国和巴西G D P的增长率分别达到9.6%和8.8%,高于东亚和拉美的其他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两国制造业产出和出口也始终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制造业出口增长率分别达到31.2%和22.1%。人们普遍认为,这两个国家凭藉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一轮技术革新,完全能够向更高的发展阶段迈进。1980年,韩国人均G D P为1678美元,巴西为1371美元,两国经济发展的水平较为接近,都步入了由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迈进的重要阶段。

  进入20世纪80年代,韩国经济继续高位运行,1980-1988年间,韩国G D P保持9.9%的高速增长;巴西的经济增长率则呈现一定下滑,1980-1988年的G D P增长率仅为2.9%;同时,制造业产出的增长率也下降至2 .2%,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趋势逐渐显现。尽管如此,1987年和1989年,韩国和巴西的人均G D P分别达到3366美元和3403美元,双双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韩国和巴西逐渐走上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在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等方面显示出越来越大差异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高速增长,仅用八年时间便成功突破“中等收入陷阱”,实现了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型;2008年韩国人均G D P更是达到20530美元,跻身高收入国家和发达国家行列。与此形成对照,巴西则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人均G D P长期在5000美元以下徘徊,不得不经受经济发展停滞、通货恶性膨胀的艰难时势。

  以创新促转型:中国的未来之路

  2008年我国人均G D P突破3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经济学理论以及世界许多国家发展实践证明,在这个新的发展阶段,既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跨越;也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致使经济发展停滞和波动。借鉴韩国和巴西面临“中等收入陷阱”采取的不同战略和政策,形成对我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几点思考。

  坚持创新驱动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但由于经济增长模式始终建立在以过度消耗能源资源和破坏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缺乏内生动力、不可持续性的弱点已逐步显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压力进一步加大。韩国和巴西的经验及教训告诫,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转型是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先决条件。未来五年乃至更长的一段时期,我国将进入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清醒认识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科技创新提出紧迫需求的同时,也要自信地看到,经过经济多年持续稳定高速增长,我国已具备了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的条件和基础:我国已基本形成学科完备、领域齐全的科学技术体系,科技人力资源居世界首位,国际科学论文数量和发明专利授权数已居世界前列,部分领域呈现跨越发展的态势,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的科学基础和技术支撑;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未来五年,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将出现人均G D P超过10000美元的数亿人口规模,城市化率将超过50%,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消费水平的极大提升将对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需求牵引;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雄厚的经济基础将有实力反哺科学技术发展,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则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韩国和巴西的发展实践表明,科技研发投入与人均G D P增长存在高度正相关。韩国正是通过几十年来长期不懈地对科技研发投资,成功实现了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跻身高收入国家和发达国家行列。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研发投入不断增加,增长幅度与人均G D P的增幅大致保持一致。自2006年召开全国科技大会、颁布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以来,政府坚持把科学技术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十一五”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保持20%以上的增幅。相对应科技投入的迅猛增长,2006年以来我国人均G D P增长幅度明显加快,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愈加明显。但需要看到,2010年我国全社会R& D /G D P的比重为1.80%,没有达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2.0%的目标,离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同时,科技投入的长期持续增长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投入结构不平衡、投入渠道分散、缺乏宏观协调等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十二五”乃至更长的一段时期内,要建立有效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对聚焦国家需求的投入力度,有效提升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为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

  促进经济与科技结合

  韩国和巴西的发展实践表明,政府主导下的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成为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动力。

  韩国等追赶型国家科技发展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科技发展直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创新有效提升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拥有强势政府,在科技宏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一方面我国逐渐形成了门类齐全的科学技术体系,科技发展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赖要素驱动,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1985年我国出台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决定,提出经济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要面向经济发展方针,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但制约科技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形势变化要求,宏观统筹不力,尤其是管理多头、重复建设、条块分割、低效利用问题突出,造成创新资源分散和浪费;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通畅,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欠缺。

  未来五年,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转型迫切需要尽快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时间,尽快将科技成果塑造为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政府要在理顺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等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权益关系、强化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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