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2日 20: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标准化是制度化的最高形式。政府采购标准化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制订统一的程序规范、行为规范和文本规范标准,建立各个环节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秩序和效率。
目标设定
技术储备、效率优化、差错防范、风险规避。政府采购标准化的目标是其要达到的预期结果。不同的目标会产生不同的标准化体系。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区,政府采购标准化的目标有所不同。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标准化属于初步阶段,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的影响,主要显现出初级目标色彩,具体包括技术储备、效率优化、差错防范、风险规避。
1.技术储备。通过政府采购标准化,把实际工作中积累、总结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将个人的、局部的、小范围的经验转化成整个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在政府采购标准化条件下,不会因为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时间空间,在政府采购效率与品质上出现太大的差异。
2.效率优化。通过政府采购标准化,把政府采购工作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格式化,确定其基本规程,使得每个工作环节无缝连接,工作流程清晰通达,减少工作上的方向盲目和过程流连,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
3.舞弊防范。通过政府采购标准化,把政府采购的法律和程序,进行有序编辑,分类索引,有利于政府采购当事人阅读和理解,便于社会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约束,防止政府采购当事人做出随意的或不正当的行为或决定,确保在程序和制度层面各方权利的公平实现。
4.风险规避。通过政府采购标准化,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规性的整合,对重点环节和重点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对重大失误和重大偏移进行事后补救,从而降低错误发生的机率和程度,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免受风险的影响。
系统设计
文本规范是形式,行为规范是内容,程序规范是路径。
政府采购标准化由文本规范、行为规范和程序规范3部分组成。文本规范是形式,主要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种文件、通告、告示、回执等的示范性格式和内容框架。行为规范是内容,主要规定监管部门、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在政府采购中的行为准则。程序规范是路径,主要规定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采购方式、质疑和投诉、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规程。文本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共同组成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
1.文本规范。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种文本,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载体,它是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标准,是供应商据以投标的指南,是评委评审的座标,也是质疑投诉的依据,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文本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格式统一、措词严谨、内容合法。所谓格式统一,是统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不同方式的采购文件格式。所谓措词严谨,是将各种文本的措词进行推敲,做到严谨、易懂、易操作,主要目的是杜绝模棱两可、意思含糊,避免使用者产生歧义。所谓内容合法,是指各种文本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能出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主要目的是避免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2.行为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直接影响政府采购的客观公正,加强当事人的行为规范是政府采购成败的关键。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是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合程序。行为规范的制度模型是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以及相应的责任和处罚。重点是不应当做什么。对于采购人而言,在预算上,不能逃避政府采购,少编或不编。在计划上,不能逃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在需求上,不得设置特殊的技术参数。在评标时,不得强行灌输采购意图,干扰评委独立判断。在招标结果出来后,不得以种种借口刁难,或迟迟不签合同,或盅惑未中标供应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质疑和投诉,或强迫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验收货物时故意“找茬儿”,或购买商品后迟迟不付款,或提出回扣、赠品等要求。对于代理机构而言,不得迎合采购人意图,给采购人操纵采购结果出谋划策;不得设定特殊的标准,规避高价风险等等。对于评审委员会而言,不得迎合采购人意图,不得以自己的专业偏好决定分数的高低,不得与供应商串通作出错误结论等等。对于供应商而言,不得恶意投标,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围标串标等等。
3.程序规范。程序规范是保证政府采购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程序规范主要是明确政府采购各环节的时间限制和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环节很多,大致可以分为预算、计划、执行、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资金结算等6个环节。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逻辑起点,是政府采购实施、检查、考核的依据。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政府采购执行的重要索引和指南。政府采购计划程序由采购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下达,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执行等组成。政府采购执行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具体体现。按执行环节的工作流程,可以将之再分为7个子环节:确定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审核采购文件、发放采购文件、开标、评标、定标。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是政府采购结果的巩固和法定约束。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质量的保证,根据政府采购文件和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标的物鉴定、数量清点、质量检验、使用跟踪等,确保其采购产品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资金结算是政府采购成交的标志,按采购文件和已签订的合同,办理合同确认和资金结算手续。
节点控制
主要包括预算审核、计划审批、过程监管和合同确认等内容。
政府采购标准化系统设计完成后,要使其整体功能达到最佳并产生实际效果,必须协调系统内外相关因素的关系,对整个系统实施节点控制。节点控制主要包括预算审核、计划审批、过程监管和合同确认等4个方面的内容。
1.预算审核。确保预算的规范运行,需要解决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研究完善政府采购目标和产品分类。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二是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搞好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衔接工作,保证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
2.计划审批。政府采购计划环节主要有4项重要工作。一是确定组织形式。根据目录和标准以及客观情况,确定项目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二是确定采购方式。三是确定代理机构。四是审批进口产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变更。
3.过程监管。在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必须加强重要环节和内容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采购文件的审核。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要经专家组审核并形成书面报告,确保在采购活动前采购技术参数的广泛性,排除其排他性和倾向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布。除招标按财政部规定发布信息外,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询价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是加强采购人评委的管理,不论评委会由几名评委组成,采购人员只能派1名评委参加评标,且这一名评委由采购人从财务、装备、纪检、审计部门中提供3人以上候选人,在评标开始时现场随机抽取,提供需求的部门不得代表采购人参加评委会。四是加强评审办法和过程的管理。第一,规范评标分值。采用综合评标法评分的,价格权重为货物类60%,服务类30%。对于最高价中标的结果要组织评委复查。第二,规范评委人数。对采购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专业性较强、技术较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评委会由7人以上组成,其中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60%。第三,规范评委分数。对7人以上的评委会的评审结果,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数。
4.合同确认。合同确认主要解决4个方面的问题:(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应当遵守招标文件所确立的技术、质量、服务和价格标准。(2)采购人应当组织专门的验收,并填写详细的验收清单。(3)中标单位、签定合同的单位、收款单位3个名称必须完全一致。(4)中标金额、合同金额、发票金额必须完全一致。(作者单位: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