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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主体中药企业浮出水面

2011年06月03日 11:10 来源:《首席财务官》

  受损主体中药企业浮出水面 《传统植物药指令》 水下冰山 欧盟限制中药出售

  欧盟委员会宣布,自今年5月1日起,欧盟《传统植物药指令》全面实施,此举意味着未经注册的中药将不得在欧盟市场上作为药品销售和使用。欧盟官员还称,截至目前没有一例中药通过欧盟注册。 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简称“《意见》”),提出要打造一批知名中药生产、流通企业,扶持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广州奇星、北京同仁堂、兰州佛慈制药是首批被商务部牵头组织欧盟注册的中药企业。但5月1日大限来临之时,三家公司无一完成注册工作。 注册的难度确实很大。中药是复方药,每种中成药中可能含多种药材。按照欧盟的要求,中药进行注册需递交药学试验结果、产品特性概要等申报资料,需要提供每一种中成药的成分。此外欧盟还要求提交包括重金属测试、标记物或有效成份含量测定、稳定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在内的药学试验。这对于传统中药企业而言是个巨大的挑战。 除了注册难之外,中药在欧盟注册的费用之高,也是横亘在中药国际化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对于中国绝大多数规模小、利润薄、出口能力弱的中药企业而言,欧盟的注册耗时耗力,难以承受。 根据医保商会提供的最新海关统计数据:2010年全年,我国中药出口达2.5亿美元,包括保健品、中药提取物、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大类。其中,中药提取物出口额1.75亿美元,占全部出口的六成多;中药饮片以5000万美元排名其次;中成药和保健品的出口数据则分别为1233万美元和1252万美元。 从这个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中成药目前出口总量并不大,“欧盟大限”对中药企业出口影响有限,但专家认为,“欧盟大限”对中药企业的海外拓展,无疑将是很大的打击。如果中药在欧盟变成“黑户”,那将是中药国际化一大倒退。

  益

  受益主体 上市公司 浮出水面 “内审能力与需求”调查 水下冰山 公司更善于防范风险

  在甫瀚咨询中国在内地和香港所组织的“内部审计能力与需求”调查结果中发现,企业在审计方面的一般技术知识能力并不尽如人意,而且受访者普遍反映《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良法案》”和“支付卡行业(PCI)— 数据安全标准是自己今后最需改进的领域。当然这些与即将执行中国银行业逐步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有很大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在调查所涉及的32个知识领域中,能力水平升幅最大的是“《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由此可以肯定的是自2008年5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意识和制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上市公司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提高了风险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专家认为,一般公司很少衡量内控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益,而对于内控失效后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更加敏感。专家指出,内控制度的完善完全可以直接带给上市公司巨大的收益,包括降低风险、增加公司信任度、更高的股票价格、更好的改善与供应链的关系以及更好的公司治理。庆幸的是“建设内控很可能是一项高收益的投资”的观点已经被上市公司普遍接受。一家公司的CFO甚至做了很形象的比喻,“完善的内控管理,就像摩天大楼的地基,房子能起多高,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地基有多深,有多牢固。”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无论是海外上市公司,还是内地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它们的内部控制仍存在非常典型的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合规”为终极目标,内控建设流于形式;缺乏明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及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工作缺乏规划和体系;未能建立完善的IT内部控制体系等,看来内部审计人员在内部控制方面还须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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