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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驱动导致券商研究报告普遍存在“虚假成分” 谁能堵住券商“黑嘴”? 市场人士呼吁加强制度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011年06月04日 05:57 来源:金融时报

  王璐

  记者王璐“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较短,证券研究业务还处于探索阶段,证券研究报告的总体质量有待提高,证券分析师个人能力和研究方法有待进一步提升,证券研究报告的写作和发布过程存在尚不规范之处。”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在5月31日举行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年度颁奖大会暨证券研究工作座谈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据了解,于今年开始实施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券商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然而实际情况却是,部分券商的研究报告已经丧失了自身应当恪守的基本原则,正逐渐地趋于“娱乐化”。“这在误导市场的同时,也损害了中小散户的正当利益。”对此,市场人士评价说。

  券商研报陷入“信用危机”

  无论是新股发行还是对已挂牌公司的研判,券商研报中的“虚假成分”普遍存在。

  数据显示,截至6月1日,2011年上市的139家新股中,已经有111家陷入了破发的窘境,破发新股占到了今年上市新股的79.86%。面对这场汹涌的破发狂潮,新股研报对个股的估值却依然坚挺。在59家研究机构针对上述139只新股所出具的1576份研究报告中,超过五成以上的新股价格被高估。其中,东富龙、东方铁塔和电科院3只新股分别以25.27元、22.41元和21.66元的偏差成为偏离发行价最多的新股。截至目前,这3只股票已悉数跌破发行价。

  在券商的鼓吹之下,众多上市公司被“包装”成“金矿”,仿佛充满着升值的潜力。虽然其后不断有相关公司陷入业绩变脸的窘境,依然有大批的投资者奉研报为“宝典”。直到“石墨烯矿”事件爆出,才真正将券商研报的质量问题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件的起因源于湘财证券的一份名为《中国宝安:房地产和新能源的价值明显低估》的研究报告。报告中提出,中国宝安黑龙江宝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可为贝特瑞提供近2.68亿吨储量、适合于锂离子二次电池用的优质石墨矿产资源,评级为买入;随后,平安证券、国泰君安、信达证券也先后在去年11月、今年1月和2月发布了类似研究报告。

  四大券商的肯定,使中国宝安的股价在短短数月间翻了一倍还多。可惜好景不长,3月15日,中国宝安突然发布公告,明确对外否认拥有石墨烯矿。公告一出,中国宝安股价当日下跌4.47%,其后更是“一蹶不振”,投资者损失惨重。

  利益驱使研报“唱多”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上述机构研报的离奇失准?有人将矛头指向研究机构内部的压力。据了解,几乎每家券商都会对旗下的研究人员下达任务指标,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规定数量的研究报告等,并将是否达标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这样的制度从客观上使研究员为了完成任务疲于奔命而无暇进行深度调研,写研究报告时只注重数量而不保证质量。”有市场人士表示,优秀的分析人员,需要的不仅是理论知识,还得深入地了解行业,真正地去实地考察、和上市公司人员交流。而目前,券商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年轻,缺少经验。

  “无论是所谓的调研不足,还是研究人员的经验匮乏,都是表层现象。”一位国内知名券商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真正能够让券商研究员‘公开说谎’的,还是利益的驱动。”为达到高价发行或顺利增发的目的,上市公司往往不惜投入重金制造声势,买通券商研究人员撰写内容正面的报告。“一篇报告的费用可以达到15万元左右。”

  “当市场中的参与者变得唯利是图时,规章制度、原则性都不会构成任何障碍,而只有利益才是至高无上的。”著名财经评论人曹中铭在谈及研报背后的利益链条时说,“一方面,新股的高价发行离不开券商这一‘吹鼓手’;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想要高位出货时,券商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WIND统计,去年60家基金公司总共为93家券商贡献了62.41亿元的佣金收入,分仓佣金收入成为券商研究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券商的研究人员不得不在出具报告时,对基金的重仓股有所考量。“同时,就证券分析师而言,其排名都是由基金经理来打分,而每年排名靠前的分析师,其在行业内的待遇都会有一个大幅的提升。”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日前在媒体上公开表示,“投资基金或基金经理就是券商与分析师们的上帝,券商发布的研究报告必须符合投资基金的利益。”

  亟待加强行业制度建设上述券商内部人士对记者说:“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要完全杜绝虚假报告,彻底切断券商与基金、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链条,几乎是不可能的。所谓‘职业道德’已经无法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只有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曹中铭也进一步指出:“对于券商中的‘黑嘴’,要像对待证券咨询机构的‘黑嘴’一样进行严厉打击,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不仅是维护中国资本市场整体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其健康发展与长治久安的根本诉求。”“目前我国尚未在机构研报方面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以及责任认定办法,并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任何机构因研报不实或带有误导性陈述而受处罚的先例,这助长了机构和研究员的不正之风。”有市场人士表示,“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同时,还应出台更具体、更系统的监管方案。”

  日前,已经有投资者将卷入“石墨烯矿”事件的相关券商告上法庭。有媒体称,一份名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有关问题的调研综述》的文件已经由监管部门发至各大证券公司及证券投资者咨询机构。据悉,这份调研综述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研究报告是给谁看的;二是如何处理调研中了解的内幕消息。“监管层将在充分讨论后出台措施规范研报。”有市场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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