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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光艺术品拍卖黑幕

2011年06月08日 04:27 来源:新京报

  网友发帖质疑艺术品拍卖“天价”有猫腻,新华社记者调查揭“天价拍卖”重重黑幕

  “齐白石《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4.255亿元成交,创近现代书画拍价新纪录”、“元代王蒙《稚川移居图》,4.025亿元成交,创今春拍卖中国古代书画作品成交新纪录”……

   2011年春拍频曝令人咋舌的拍卖天价的同时,近日,记者根据网友举报,调查揭开艺术品拍卖背后的重重黑幕。

   网友爆料:拍卖公司虚高估价骗图录费

   网友“ZCN13”称:“我曾在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附近一拍卖公司参拍一件花1万块买的奇石,公司鉴定师一上来就估价850万元,但事先让我交2000块图录费做宣传。拍卖当日,数百件拍品无一件成交,最后被告知流拍,虽与拍卖公司几经交涉,图录费还是打了水漂……”

   网友“ZCN13”发帖揭露,一些拍卖公司“先对咨询者所持‘文物’虚高估价以引诱其上拍,而后收取数千元图录费。这些赝品的起拍天价通过各种媒介大肆传播,最终大都以流拍告终。”

   ■ 调查

   “真假不重要,赝品也能拍出去”

   近日,记者到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以280元的价格购得一件名为“金丝铁线”的瓷器,经中国文物学会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会长张宁鉴定,该瓷器为20年以内的仿品。

   随后,记者来到具有拍卖资质的东方御藏国际拍卖(北京)有限公司进行鉴定。

   总经理兼鉴定师邓明谦介绍收费标准:“若鉴定文物并出具鉴定证书,1500块;若送拍,可免鉴定费。”

   记者问“收费标准由谁定?”邓回答:“行规。”

   为省去鉴定费,记者尝试送拍。

   邓经理戴上专业眼镜、手持强光手电仔细“把玩”这件280元的“废物”:“这可不是‘金丝铁线’而是‘官窑’,宋代左右,器形靠谱,有品相、有卖相。”“大概能估价多少?”记者问。邓回答:“起拍价怎么也得5万块。”“5万块?”记者不解地问,“真值这个价?”邓煞有介事地说:“其实真假不重要,赝品也能拍出去,有人就想买假货在家摆着玩儿。”

   邓还称前期要收些费用,“一件1500块。”

   “拍卖不是免费吗?成交后还给你佣金呢。”记者问。

   邓回答:“成交也得看运气,况且前期我们还得为你制作图录搞宣传哪……”

   网友爆料:拍卖公司揽卖家“联手做局”

   “wlj123”等网友称,一些拍卖“巨头”为招揽卖家,不惜打肿脸充胖子,用“联手做局、虚报‘天价’成交额”等手段渲染炒作、炫耀“实力”。

   “浙江老药”等网友认为,不能否认当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让部分热钱转至艺术品市场从而推高拍卖价格,但“‘天价拍卖’背后难道真没虚假炒作?拍卖市场果真没有泡沫”?

   ■ 调查

   拍卖“巨头”偷漏税还是虚报成交?

   “北京保利”“北京瀚海”和“北京匡时”等是国内几家较大拍卖公司。来自中拍协和这几家公司官网的数据显示,2010年拍卖总成交额分别约为91亿元、34亿元和26亿元。

   依据这几家公司官网显示的拍卖规则,“保利”和“瀚海”都向委托人(卖家)和买受人(买家)分别收取落槌价10%和15%的佣金(总计25%),“匡时”分别收取10%和12%的佣金(总计22%)。根据拍卖公司公开的计算公式“成交额=落槌价+佣金=落槌价+落槌价×佣金比例(如25%)”,则理论上三公司2010年佣金收入(主营收入)应分别约为18.2亿元、6.8亿元和4.7亿元。因拍卖业属服务行业,按营业税5%计算,则理论上三公司当年营业税应分别约为9100万元、3400万元和2350万元。

   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数据显示,“保利”“瀚海”2010年已缴营业税分别约为2305万元、952万元,分别仅为理论值的25%、28%;记者随后在“匡时”的《2010年企业年检报告》中发现,其当年“主营收入”分别约为7500万元,仅为理论值的16%。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要么涉嫌偷税漏税,要么涉嫌虚报成交额。”曾多次代理拍卖诉讼案件的艾连庆等律师认为,动辄上亿元“拍卖天价”的背后,潜藏着信任危机。

   ■ 纵深

   “天价拍品”背后假拍黑幕

   文化部文化艺术品鉴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兴保等官员认为,假拍背后程度不同地存在欺诈、自我炒作、洗钱行贿、贪污等不法行为。

   欺诈与自我炒作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韩美林告诉记者,一些拍卖公司公然拍卖署名自己的伪作。很多倾其毕生积蓄买到赝品的买家纷纷找他控诉,甚至瘫在地上,他不得不为买家再创作一幅真品。韩美林多次发律师函要求撤拍赝品,但大都遭拒。“因为《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维说。

   “一些书画作者自卖自买,幕后雇‘托儿’以高价买回自己的作品,而这一高价将成为二次拍卖流通的参考价格。”收藏爱好者年泽昌说。

   洗钱行贿与贪污

   张宁副会长举例称,有的行贿者利用拍卖平台,鼓动受贿者送拍家中的赝品,而后与拍卖方和买受人联手做局当真品拍得高价,从而把黑钱洗白、完成行贿。

   “某国企负责人(买家)以企业行为投资竞拍艺术品,与熟悉的拍卖人和买受人事先达成私下成交价,而后在拍卖会对外哄抬拍价,从而贪污差价部分。”一位业内人士说。

   ■ 监管

   须重拳整治拍卖市场乱象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认为,政府部门管理缺位、行业缺乏透明度是假拍泛滥的罪魁,必须重拳整治拍卖市场中的乱象。

   国家文物局今年发布《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强调要认真治理拍卖企业“知假拍假”问题,反思拍卖标的审核“管真不管假”的错误做法。

   针对网民“修订拍卖法”的建议,张延华表示认同,她建议首先必须修改拍卖法的适用范围:“拍卖法不应只管拍卖企业,不管拍卖行为,只有将卖、拍、买三方共同(都)纳入法律制约范围内,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制拍卖乱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拍卖法应要求拍卖公司在成交后公开缴税凭证;第六十一条应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若有证据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换”的内容;对虚假鉴定、联手做局等涉嫌欺诈行为,除民事责任外,须加入刑事处罚。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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