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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华生——个税修正案基本上错误应该推翻

2011年06月09日 10:46 来源:上海商报

  商报记者 曹芬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下旬对个税法修正案进行二次审议。此前社会公众提交的意见已经超过23万条,远超2006年劳动合同法草案近19万条的纪录,也创下人大单项立法网上征集意见数目之最。届时,草案会否因超过23万条意见作出重大调整?公众意见如何在个税修正中体现?以及3000元免征额是否合适?在昨日的“个税法修正案专家研讨会”上,专家学者都发表了各自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华生:修正案未考虑低收入者应推翻

  “现有的修正案基本上是错误的,应该推翻。”著名经济学家华生昨日直言不讳地表示,一般来说,调整税收无非三个目的:缩小收入差距、优化税收结构、改善税收机制。但他认为,这三个目的这次个税调整都无法达到,所以应该彻底推翻。

  华生称,这次调整,2600元以下的低收入者1分钱好处没有。“主要的好处是给中等收入,10000元上下的白领和公务员是主要受益者。”他认为,媒体上说有利于中低收入是错误的,应该只是对中等收入者有利。

  从优化个税结构来说,华生也认为这次是开了倒车,进一步扭曲了税收结构。“我们的税收结构90%以上都是商品税、流转税、关税,个人所得税只占百分之六点几,按照这次方案,下降不到5%。”

  华生表示,中国的财政收入,税收只是占一部分,尤其个人所得税占整个宏观税负的比重更是微乎其微,大概只有2%-3%,而世界上其他国家一般都是30%-40%。他认为,要使结构合理化,就要提高个税的比重,而不是减少个税的比重。

  此外,优化改善税收机制的目的也达不到。华生认为,个税免征额是一个简单的小议题,个税免征额的机制跟个人的收入相关,收入变了,物价水平变了,免征额就要改革。“没有人像我们这样浪费那么多的社会资源、行政资源,包括今天的资源,讨论这种芝麻大的问题。”

  他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要建立起动态的机制就行。要考虑通货膨胀和收入增长,收入增长快了,通货膨胀高了就要加得大一些,反过来就少一些。

  贾康:小配套优化具正面效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会上表示,鉴于有关部门在设计上显然是意识到有一系列的制约条件现在还难以突破,目前应该看到,小配套的优化有明显的正面效益。

  贾康指出,根据近年物价变动和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相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一般说的“起征点”)是必要的,但十分关键的是应同时通过对税率结构的调整,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一方面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另一方面适当加大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

  贾康认为,在免征额的确定上,每月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已经足够覆盖近两年来因物价上涨导致的基本生活费用的上涨。加上“三险一金”后,以北京为例,最低的免征额为3856元,而最高的免征额达到5798元(已高于部分人所提议的5000元)。

  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的税负变动情况下,对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人群而言,月收入19000元是两种方案下的税负无差异点,月收入19000元的人群在草案和现行税法下的应纳税额一样;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下的人群应纳税额下降,而月收入在19000元以上的人群应纳税额增加。如考虑“三险一金”,则无差异点还要上移。贾康认为,此方案正是在调节收入差距、改善收入分配状况目标下,于工薪阶层之内降低低端税负而适当增加高端税负的表现。

  此外,从应纳税额绝对数的变化来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群并未受益。“这是因为其本来的应纳税额就为零。”贾康称,随着低收入者月收入的增加,个人所获得的减税额也在不断增加,月收入在7500元至12000元之间的人群获得了350元的最大减税额。随后,减税额不断减少直至反转为增税并持续攀升,月收入在102000元以上的人群增税最多,达到1450元。

  与草案相比,贾康建议的方案在解决力度和增税力度上都有所加大。他认为,税负无差一点应提高到24500元,这样至少在一般人心目中看起来,中等收入阶层已放在实际收益的覆盖范围之内。而月收入7500-27500元者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减税。“减税最大的是收入12000元的人群,减税额575元,比草案下的减税额提高了225元。”贾康称,月收入27500元以上的人群是进一步增税的,增税力度最大的是月收入38000元以上,比草案提高了525元。他觉得这完全符合支付能力原则,可以相对柔性点,同时也可以适当抬高一点。

  李稻葵:低税率+宽税基是调整目标

  “此次个税改革要明确一个目标,明确一个原则。”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认为,必须多提供一点针对个人的,让老百姓看得见的以个人行为为基准的福利体制。比如说社会救助体制,交通意外险保险公司提供不了,政府能不能提供一些保障?还有比方说犯罪分子的孩子没有人照顾,政府能不能提供帮助?他认为,这些事并不花多少钱,而是需要机制。

  李稻葵认为,我们所说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宽税基,也可以说是综合收入。比如说学生的奖学金应该纳入税基,不能说是奖学金就免税了,不能说是国家科技进步奖就免税了。

  还有就是应该实行低税率,“只有通过低税率加上宽税基才能真正调整收入差距。”李稻葵表示,如果实行高税率,那么针对纳税人无法逃掉的工资征税,顶多收到的只是工资税。但稍微有能力的人会把自己的公司注册在香港、新加坡,这样他可以合法的逃税。

  “我特别反对搞各种各样的特殊减税,这个东西是不归路。”李稻葵说,在美国任何一个公共图书馆,一进门大排的书架上全是各种各样的税法的书,全是特殊减税条例,必须请专业律师,因此每年的4月15号成了美国人纳税的灾难日。他认为这个太复杂,在中国实施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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