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01:52 来源:郑州晚报
近日有市民反映河北邯郸经济适用房的售价高于商品房,且在无施工许可的情况下预收购房款。当地物价局官员表示,经适房价格是由国家决定的,政府无需对外公开价格成因。律师称,拒绝公开经济适用房成本明细和无许可情况下预收购房款都没有法律依据。
(6月9日《中国青年报》)
不能容忍腐败的手伸向公共福利
经适房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优惠政策,根本不应该出现经适房比商品房价格还高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怪现象,那么,首先应该怀疑的,就是是否存在腐败。
经适房催生腐败,这种观点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提过,他认为经适房创造腐败机会,应该赶紧叫停。这个观点遭到了媒体的痛斥,一种观点认为,哪行哪业不存在腐败?有腐败便叫停,岂非因噎废食?
应该说,针对茅于轼先生的反驳观点也没有什么错,但从这几年的现状来看,我觉得在经适房问题上,茅于轼先生说中了一些问题,从某种意义上看,也可以说是警惕公权者的胜利。
在经适房问题上,我们始终想着公共福利能让百姓受惠,却忘记了腐败者也会来“偷窃”公共福利。近些年,经适房违规的现象屡见不鲜,集体骗取经济适用房甚至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了,这种局面已经不能以“各行各业都可能存在腐败”来敷衍。众多经适房违规现象表明腐败的手已经伸向公共福利,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
徐德国
这是一种欺骗行为
经济房有名无实,价格居然比同期的商品房还要贵,不但不经济还很“暴利”。要知道,相比于商品房,经适房可以算作“政府工程”,不但享受土地方面的优惠,还有税收等其他方面的补助政策,如果算上比商品房还要贵的价格,经适房可谓不折不扣的“暴利房”。
经适房变成“暴利房”,这确实令人想不通。作为购房者,有理由知道这高价是从何而来,是怎么“炼”成的?政府也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解释。虽然经适房属于政策性保障房之一,但归根结底依然有“市场交易”的行为在内,只不过相比于商品房,其利润稍低而已。如果经适房太过暴利,那么就是打着“经济房”的名号的一种欺骗行为,这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不是民生慰藉,而是伤害。
《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得很明确,那就是政府有主动公开的义务。经适房的成本不是什么国家秘密,按照常情常理都应当公开。在主动公开不足的情况下,依照申请人的申请,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公开,这既是一种法定职责,也是民众享有的基本权利。令人不解的是,相关部门却以“潜规则”为由拒绝公开,这无疑是一种权利漠视。 唐伟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