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05:02 来源:深圳商报
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当前广大干部和群众都十分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而在笔者看来,要实现真正的“风清气正”,一方面需要严肃换届纪律,采取强有力措施制止少数干部的违纪行为。另一方面,作为选人用人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即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做到公道正派,用响当当的事实取信于公众。
首先,要有科学的态度和操作办法。能否真正实现公道用人,既与选人用人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品行有关,又与其工作中所采取的态度和方式方法有关。比如科学地设计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程序,辩证客观地看待每个干部,准确地判定干部的政绩,讲求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充分考虑考察座谈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等等。这些态度和方式方法都是实现公道用人的正确途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经写道:“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就是说看一个干部不仅要看他一时,更要看其一贯。
其次,要有强烈的群众观念。对于一个人的能力、品行,群众往往看得更清楚,体会更深刻。比如一个干部是否廉洁,生活作风是否存在腐败,他的上级往往很难察觉,因为不少干部往往在上级那里只表现好的一面,而在群众和街坊邻居那里则可能无所顾忌,有的甚至还炫耀,所以说基层群众对干部的了解更真实、更细致入微。
第三,要自觉地克服私心杂念,克制贪欲。现在一些官员决定一个人用与不用,是否重用,不是看他的才干,而是看他与自己是否靠得近,往往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以亲疏划线。所以说,要践行“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作为领导者必须坚决地克服私心杂念,坚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自觉以个人利益服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始终坚持因才录用,德才兼备的原则。
最后,要有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个别人的勇气。全局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有时候会与个别少数人的利益相冲突,而要维护大多数人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很多时候就不能满足少数个别人的利益,或者说要得罪人,要拒绝少数人的不合理要求。
总而言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为决策者和具体执行者就必须坚持公道正派。而要做到公道正派,既在于“言”,更在于“行”。广大人民群众也正是要听其言,观其行。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