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22:58 来源: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林晓 王晓慧 北京报道
“由于我国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缺乏定价权,国家战略利益受损严重。”近日一位监管层官员在一个内部研讨中指出,目前发改委和央行等宏观监管机构都倾向于逐步推出强制减排的制度体系,从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最终实现我国市场化的减排机制。
据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透露,央行行长周小川早在3年前就要求央行相关机构加紧研究碳交易市场。去年在“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相关部委建议把原稿中“研究建立碳交易市场”,直接修改为“逐步建立碳交易市场”,足见高层对建立碳交易市场的重视程度。
这位人士指出,尽管全国已经成立了30多家有关环境或节能减排的交易所,市场行动很迅速,但是政府层面的制度建设步伐还是太慢。
不容迟疑
日前,欧盟将要在2012年开始,每年对飞抵欧洲的中国航班强制征收8亿欧元关税的消息,在国内激起轩然大波。有人曾提出,是否我国对欧盟来华的飞机也应实施类似的反制措施,比如对他们也同样征收碳关税。一位航空业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相关机构早就在制定类似的办法,但是目前在我国没有适用于这个措施的相关法律。“如果采取反制措施,没有法律依据,可谓师出无名。”这位专家说。
更为迫切的是,我国碳排放的压力很大,目前碳排放量已经很高,且呈增长趋势。
按照某些国际机构的数据,现在我国每年排放70多亿吨,如果维持目前的现状,我国的排放总量将可能达到每年90亿吨,占全球约三分之一。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规定,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应降低17%。“我个人认为以上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前提是必须建立碳交易市场。”这位新能源专家说。
专家预测,2030年,我国二氧化碳减排潜力可达60亿吨。另外,我国在未来5年计划投资5万亿元到新能源产业。我国巨大的减排潜力和减排资源是建立碳交易市场的基础。但是,由于我国没有碳交易市场,我国目前的CDM(清洁发展机制)卖给国外的价格很低,目前只有每吨5欧元到8欧元的水平,只有国际价格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未来如果实现强制减排,并且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未来这个价格将很高。
强制排放是基础
“但是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交易市场,必须要有强制性的总量,不然,是不可能有交易的。”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他分析道,当一个企业被给了一定的减排任务之后,就有了减排的压力。如果该企业完不成这一减排任务,就得到别的地方去买,就形成了交易。
上述接近央行的人士也主张强制减排,“真正的交易必须是基于强制的,不过可以有个过程,逐渐建立强制性排放体系。”他认为,要发展碳交易市场,应先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此基础上设立碳配额。
这位人士算了一笔账,假定GDP能耗增速为8%,按照我国提出的2020年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的减排目标,如果折算为每年的碳排放量,那么我国2010-2020年每年需要形成约2.5亿-7.9亿吨的减排能力,这样就可以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将减排总量转化为配额目标,并且在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之间重新分配。
而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就要解决初始权的分配问题。分配过程包括强制减排行业和企业的选取、配额的分配等。前期可以是免费分配,这种方式比较简单易行。当然也可付费,以拍卖为主。后期可逐年缩小免费份额的比例,同时提高拍卖或投标份额。整个过程可使企业获得适应时间,形成减排的心理预期。
路径日渐清晰
一般而言,有三种实现减排目标的方式:建立碳交易市场、征收碳税和直接提高能源价格。“现在高层更加倾向于建立碳交易市场。”上述人士说。
建立碳交易市场的一个重要好处,是可以引入金融机构,还可以引进一些民间资金。而碳税虽然比较直接,可以设立碳税基金用于新技术、新能源的开发,但是税率和税基都很难确定,并且增加了工业企业的成本。
至于提高能源价格,虽然可以提高生产环节的利用效率,但是这种行政手段只是对社会福利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重新分配,没有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目标,尤其是在短期内提高了工业企业的成本,加大了市场的通胀压力,几乎没有可行性。
目前已经成立的北京、上海和天津环境交易所已经为未来我国建立统一的强制减排交易市场打下了基础,可以首先在这几家交易所进行碳排放权现货或期货交易。
在建立全国性市场还是区域性市场的问题上,上述人士主张建立全国性市场。曾少军也认为,真正能够对国家的减排目标实现起作用的是全国性的市场。如果是区域性的市场,意义不大。
前期在选择行业和企业方面,可以选择重点减排行业和企业推出。“一个行业搞好了,其他行业就可以相继跟进。”这位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中国房地产商会已经代表房地产行业和高层谈,未来房地产行业可能是购买量最大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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