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1日 03:18 来源:京华时报
“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向社会征求意见
我国拟对省委书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据新华社电根据昨天公布的《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在对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进行审计试点基础上,我国拟探索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的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任内轮审
根据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巩固深化地厅级及以下行政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审计,推行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扩大市(地)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不断深化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此外,我国还将逐步建立和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轮审制度。
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
拟建决算审计制度
“十二五”期间,我国拟在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基础上,全面开展决算(草案)审计,力争2012年底前建立决算(草案)审计制度。
此外,2012年底前我国拟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3年底前拟建立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和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根据这一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拟以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为切入点,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关注压缩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成本政策执行情况;坚持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结果公告制度,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透明;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提高审计效率。
■新闻背景
审计对象涵盖4级党政干部
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经过了范围逐步扩大、级别不断提高的过程。
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明确的审计对象,只包括县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
按照中央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对省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截至2010年,中国审计机关共对53名省部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仅2009年和2010年就达到37名,但对省委书记的审计尚未进行过试点。
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对审计对象范围进行了扩展,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经济责任审计在促使中国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推动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仅2010年,中国就审计领导干部3.69万名,共查出领导干部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49亿元,82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465名相关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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