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3日 11:11 来源:财新网
鼓励开展汽车租赁经营者间的同城和异地合作,与其他出行方式结合,以有效减少上路行驶的私家车数量。目前北京市汽车租赁企业在册运营车辆已超过两万辆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由北京市交通委最新修订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已结束。为控制首都交通拥堵状况,《办法》拟对租赁小客车新增数量进行限额控制。目前,该草案已开始征求意见工作。
据《京华时报》和《北京日报》的报道,《办法》拟从四个方面对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确立备案制度的法律地位,有效实行行业监督。明确了汽车租赁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及权责,充分发挥汽车租赁协会管理作用。并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解决汽车租赁行业缺乏上下游行业政策支持的问题。
二是明确了企业责任和义务,包括安全管理、车辆维护和检测、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防止恐怖分子以及其他不法分子利用租赁车辆实施违法犯罪和租赁行业车辆被骗租被盗窃案件的发生。
三是明确建立汽车租赁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
四是将对租赁小客车新增数量进行限额控制。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创新经营模式,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和网络化经营。鼓励开展汽车租赁经营者间的同城和异地合作,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开展“汽车共享”业务,与其他出行方式结合,有效减少上路行驶的私家车数量。
租赁小客车,是指汽车租赁企业用于租赁经营的9座(含)以下客车。
截至2010年10月,北京市备案在册的汽车租赁企业418家,在册运营车辆2.06万辆,经营网点404个,从业人员2900余人,租赁车辆年平均租赁率达81%,节假日更可达到95%至100%,全市汽车租赁行业年营运收入达11亿元。
2010年4月,北京市汽车租赁立法调研工作开始启动,并列入了市政府法制办今年的立法计划,有望在今年年内出台。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为配合治堵,北京市交通委曾于2010年12月下发了暂停办理汽车租赁企业开业备案的通知。■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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