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3日 10:59 来源:财新网
为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为执行发改委立项之初批复的300公里限速要求
【财新网】(记者 于宁)关于京沪高速铁路降速问题,铁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亚东在今天(6月1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了解释。
他表示,首先,京沪高速铁路是按照350公里的技术标准建造的,这一次开通前进行的初步验收、联调联试和安全评估,也是按350公里的标准来进行。也就是说,此次在京沪高铁开通初期确定了300公里的商业运营速度,不是由于京沪高速铁路的建设不达标、安全不可靠所确定的。
其次,高速铁路确定什么样的商业运行速度,既要考虑它的建设标准,同时也要考虑经济技术的比较。京沪高速铁路采用两种速度等级和两种票价运行模式的目的,是让旅客能够有更多的选择,但是这样一种差别化的开行方案,势必造成列车在同一条线路上、同一个区间里用不同的速度行驶,这就产生了速度差。然而速度差越大,避让越多,影响就越大。经过铁道部门测算,时速350公里和250公里混合开行,其效率要低于300公里和250公里混合运行模式20%左右。所以,铁道部此次选择了比较小的速度差方案。此外,在目前运营管理的条件下,采用时速300公里的运营速度要比350公里的运营速度在电力消耗以及动车组、线路等主要设备设施的损耗和寿命周期上要明显优于350公里的运营速度。
胡亚东同时也透露,此次将京沪高铁时速确定在300公里,也是为了遵循国家有关部门在立项之初批复的要求。据财新记者了解,京沪高速铁路在初步设计的时候,发改委明确了初期开通运营最高时速就是3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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