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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房产局副局长受审猝死案未当庭宣判

2011年06月13日 16:37 来源:财新网

  检方指控被告米东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徐玮与书记员摆亮,称其没有尽到保障死者魏建荣身体健康的义务。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一人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去年6月发生的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副局长魏建荣在乌市米东区检察院受审时猝死一案,近日在奇台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查办案件的米东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徐玮与书记员摆亮被控构成滥用职权罪,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新疆门户网站亚心网报道,此案6月10日开审,庭审进行了六个多小时。奇台县检察院指控两名被告犯涉嫌滥用职权罪,徐、摆两人共委托三名律师出庭做无罪辩护。

  据报道,去年7月1日,魏建荣在米东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区接受调查时,看守发现戴着手铐的魏在讯问椅上表现不正常,随即报告刚刚回单位的徐玮,徐玮立即下楼施救,命令打开手铐、拨打120,但魏建荣终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引起心肌缺血、缺氧、心力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报道称,检方指控,被告人徐玮指派非司法人员对魏建荣单人看管,并在魏建荣犯高血压时未引起重视,在看到被告人摆亮两次给魏建荣加戴戒具手铐时也未加以制止,未尽到保障魏建荣身体健康的义务。

  检方认为,被告人徐玮、摆亮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一人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

  而辩方律师则认为,在讯问过程中,魏建荣两次提出头晕,徐玮都安排了120出诊,但没有诊断出心脏问题,而魏的死亡原因的鉴定结论是心脏病。这并不是人为因素,而是突发性疾病,属于意外事件。

  辩方律师并认为,对魏建荣在办案程序中两次加戴戒具,属于正常范畴。

  据报道,当日,徐、摆及死者魏的亲友、同事共100余人从乌鲁木齐赶到奇台县法院准备参加旁听,但法庭只有40个座位,部分人员只好在法庭外等候。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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