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00:25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刘永刚|北京报道
6月10日,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两周年的日子。在此之前三天,发生了一件被股民称之为“划时代”的事件——中国资本市场首家发行失败的IPO公司出现了。
当日,八菱科技(002592.SZ)在北京金融街某酒店进行路演推介的过程中,由于询价机构不足,违反了相关规定,被中止发行。
而在此前的4月11日,公司刚通过了证监会的首发申请。
已经过会,在推介的时候栽了跟头,这让人很是费解。
事因“询价机构不足”
8日晚间,八菱科技发布公告,截至2011年6月7日15:00时,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本次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共计19家,不足20家。根据有关规定,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后续事宜将另行公告。
公告还表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运行正常,自6月7日初步询价结束以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从未发表过有关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运行异常的评论。
对于此次事件,民生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李枫当晚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上指出,此次八菱科技既不是发行失败也不是发行终止,而是“中止发行”。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由于发行批文有6个月的有效期,理论上八菱科技可以在6个月内选择合适的时机重新发行。
“具体事宜由于没有先例,所以要看证监会如何处理。”该人士称。
八菱遭质疑
实际上,八菱科技此次发行之路本已颇为坎坷。
投资者对八菱科技的质疑主要集中在其对公司数家客户的“特别依赖”。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八菱科技的客户中,主要包括上汽通用五菱、东风柳汽、重庆长安、一汽解放、奇瑞汽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公司对前5 名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73%、83.30%和 81.22%,其中对上汽通用五菱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06%、 64.44%和59.76%。
对此,有投资者称,八菱科技主要是靠上汽通用五菱在支撑着利润,这样单一的利润来源不得不让人产生疑问。
八菱科技曾表示,对主要客户存在着较强的依赖,如果上述主要客户需求下降,或转向其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采购相关产品, 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另外,对于汽车产能问题,投资者也给出了自己的疑问,其称,八菱科技在招股书中多次提到《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而这个振兴规划是2009年1月国务院通过的应对经济危机时期的特别举措,行业振兴刺激下的增长数据不能代表行业的正常发展水平,所以引用非常时期的数据误导了投资者。
“这是好事”
上述业内人士称,可以说,证监会在2006年实施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直到今天才第一次将已经通过IPO审核的待上市企业拦在了上市门外。
而在不久前,万安科技(002590.SZ)询价,仅有24家询价对象参与报价,最终募集36410万元,与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40157万元相比,少募集3747万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荐人称,在以往,如果遇到询价机构不足的情况下,承销商会四处找机构现场“当托”。但现在行情不同了,由于目前新股“破发”愈演愈烈,机构投资者买得越多可能亏得越多,承销商找机构做“托”来完成发行的难度也越来越高。
“这是一个好事。” 上述吉林金融人士称,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新股保荐与承销已经成为证券公司的风险业务。从行政管制下“新股不败”的无风险业务到如今发行中止的风险业务,新股将更加考验证券公司的专业能力、执业水平。
分析人士认为,在一级市场的融资行为正在从“圈钱”的疯狂逐步理性。
IPO中止的四个前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股出现下列情形发行可能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 20家;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预期、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78万股;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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