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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既难且痛: 人员安置就需上千亿元

2011年06月14日 09:14 来源:东方早报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既难且痛:人员安置就需上千亿元
包括武钢集团在内央企的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主要是辞 退职工的补偿,职工的社会保障,以及下岗工人的再就业。
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既难且痛:人员安置就需上千亿元

  早报记者 王道军 陆鸣

  发自吉林 北京 武汉

  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大幕已然拉开,但具体工作才刚展开。

  13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改制分流处副处长高云飞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的摸底清查情况,目前仍未统一上报。

  国资委层面负责此轮厂办大集体改革具体工作的,正是企业分配局改制分流处。此前,国务院国资委曾要求中央企业,对厂办大集体进行摸底,并于5月底前统一上报。

  对于央企未能如期上报摸底情况的原因,高云飞称,“工作量较大,要持续一段时间”。

  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此轮改革设定目标:“从2011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改革的形式可以多样”

  “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到深处是产权,改到难处是人员,改到痛处是转换(即转换经营机制、发展方式)。”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近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厂办集体企业改革的难点和核心是职工安置,职工安置的背后是产权。

  吉化集团、武钢的厂办集体企业现状(详见A32-33版),只是中国厂办集体企业的一个缩影。

  2004年5月,国家发改委原中小企业司非国有经济处廉莉在发表于《上海集体经济》的一篇署名文章中援引数据称,目前中央所属国企兴办的厂办集体企业,约占全国厂办集体企业的三分之二。

  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厂办集体企业占全国的60%以上。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的厂办集体企业数量都在千户以上,远高于全国其他省份。辽宁日报曾报道称,2006年,辽宁省开展了全省厂办大集体情况的调查摸底。据调查统计,辽宁省共有厂办大集体4998户,资产总额315.94亿元,负债总额348.61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110%(如扣除中央企业,全省地方厂办大集体平均资产负债率为143%);在册职工91.07万人。

  李保民说:“在改制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很多人质疑评估不合理、国有资产流失、落入私人腰包等。不过,我们最终要看这种形式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安置职工、促进社会稳定有没有好处。”

  根据《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主要方式分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两种。

  李保民认为,厂办集体企业改革将面临的新挑战是处理厂办大集体资产时,拍卖、挂靠、政策划转、MBO、职工持股等产权多元化步骤能不能走得够快。他认为,厂办大集体改革不是把厂办大集体简单地处理掉,而是结合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和市场需要,使厂办大集体上一个台阶,向“专精特新优”发展。

  李保民建议,厂办集体改革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破产,划拨,外资、民资收购,股份合作制,管理层收购,职工收购,改制成上市公司等方式,都可以实践。

  李保民还强调,在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依法规范运作,要严格按照程序来走。在改制过程中,一定要实行民主管理。“比如说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一定要通过职代会和职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中涉及职工安置的,也一定要通过职代会和职工大会的审议通过。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有效推动改革。”

  对管理层来说,厂办集体改革一定要坚持方向。李保民说,处理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则是在产权界定方面朝前看,不要纠缠历史旧账,“办大集体是30年以前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也难以拿出有说服力的依据。能不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有利于企业发展原则作价评估?有些兼并重组是否能对本企业职工优先?我们现在有能力承担改革成本了,对于说不清楚的一些资产,能不能都让利给企业?”

  李保民认为,这些说不清的资产可以作为集体股,集体法人股或者国有股。国家和地方也可以出一个政策,设定一个时点以前的资产让利给企业。

  “关键还看地方政府”

  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当前制约改革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庞大的资金缺口。

  新华社的报道称,在厂办大集体最为集中的东北三省,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以辽宁省为例,当地厂办大集体超过1400户,亏损企业占七成以上,停产、半停产企业占一半以上。

  据周放生介绍,原来在试点改革的补贴政策中,国家只承担10%左右的改革成本,大头压在地方政府。在东北三省,辽宁省地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需284.1亿元资金,而中央财政最多可补助29.2亿元,资金压力非常大。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资金需要100亿元以上,而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约占改革所需资金的10%~15%,改革尚有55亿元的资金缺口;黑龙江的改制资金缺口也有200亿元之多。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6月初在接受《半月谈》采访时说,近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冗员安置、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负担等巨额费用,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

  早报记者了解到,厂办大集体的人员安置,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辞退职工的补偿,二是职工的社会保障,三是下岗工人的再就业。

  据廉莉截至2002年末的调查统计,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全国范围内厂办集体企业开始出现较大困难,相当一批厂办集体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大批职工处于离岗失业状态并滞留社会。

  目前国有困难企业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实行了并轨,而厂办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却不能享受相关政策。厂办集体企业无法与关闭破产的主办厂同时破产,无法享受经济补偿和相关待遇。

  而据廉莉截至2002年的统计,在辽宁省65.2万名厂办集体职工中,未参加养老保险的28.5万人,占43.7%;未参加失业保险的35.3万人,占54.1%;未参加医疗保险的59.2万人,占90.8%。仅鞍钢厂办集体就欠缴职工医疗费、保险费、公积金等内债总额达9.5亿元。

  “以前地方政府缺乏资金,因此没有改革动力。”周放生直言,此次厂办集体改革进展是否顺利关键还是看地方政府。以前地方政府以缺乏配套资金为由拒绝改革,现在由国家补贴最高达80%,甚至央企拿资产来补贴厂办集体,“地方政府欠缺资金的理由不成立了,只能看其主观愿望了,并且这些厂办集体都在地方工商局注册,是地方企业,地方政府也是管理主体。如果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改革将会非常顺利。”

  最大体制问题是“归属”

  在已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当下中国,庞大的厂办集体企业群体,该何去何从?

  “企业要发展,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前提就是产权明晰。”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日前在早报记者采访时直言,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16字方针——“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厂办集体企业一条都不符合”。

  周放生称,厂办集体企业最大的体制问题是“归属不明确”,“主办国企和集体企业的管理关系难以理顺。”

  据周放生介绍,相比国企和民企,“集体企业”是个模糊的概念。对厂办集体企业职工来说,拥有的是虚拟的、名义上的产权,理论上说厂办集体企业职工共有产权,但他们却不能享受股东的权利,“比如股东可以选聘经营者、参与重大决策,厂办集体企业相关条例里也有类似规定,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周放生进一步说,厂办集体企业产权的行使权利实际上在其上级部门手里,“例如厂办大集体企业产权的行使权,在其主管的国有企业手里。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的行使权,也在其主管部门手里,这就是实际情况。”

  此外,厂办集体企业的管理方式也存在问题,厂办集体企业的领导人员由国企任命,用人机制不够灵活,而工人的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国企员工,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高。

  从企业主体来看,厂办集体企业严重依赖国企生存,虽然名义上是法人实体,但本质上是国企的二级单位,主要靠国企“输血”生存,“造血”能力差。而因为监管不严,集体企业极易滋生腐败和权力寻租。

  周放生认为,从长远看,厂办集体企业无出路,必须彻底民营化,完全推向市场。“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让其产权从模糊走向清晰,跟当初的国企改制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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