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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到十年后“厂办 集体企业”将消失

2011年06月14日 09:14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王道军 陆鸣 发自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近日在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坦言,厂办集体企业由于主管部门长期不明确,遗留问题颇多,“难度甚至超过国有企业改革”。

  十年前即开始呼吁集体企业改革的周放生在接受早报记者专访时预测,由于新的集体企业不再被允许注册,“等原有的集体企业都改制了”,“再过5至10年,集体企业这一称谓将彻底消失”。

  曾经的“三不管地区”

  东方早报:中国的国企改革一直颇受关注,但为什么厂办集体企业的改革却成了被遗忘的角落?

  周放生:近20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地位重要自然不用多说;对外资企业,招商引资已成地方政府的主要政绩之一,重视程度之高,政策之倾斜,被很多学者称为“超国民待遇”;对民营企业,明确了“重要补充、组成部分”的地位,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对民营企业还有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但在中央层面和国家政策上还是肯定的。唯独对厂办集体企业,在国务院2005年11月出台《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之前,几乎没有与之相关的政策,这是一个被改革遗忘的角落。

  东方早报:造成这种结果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周放生:主要是因为厂办集体企业没有主管部门,或没有相关部门在管理、关注它们。国有企业改革原来有国家经贸委,现在有国资委主抓;外资企业有商务部负责管理,制定相关政策;民营企业有工商联牵头。而厂办集体企业,没有一个部门在负责研究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应该如何改革的问题,属于三不管地区;过去在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只有一个人兼管厂办集体经济,相当于半个人在管理。

  马钢样本:改制为民企

  东方早报:和国企改革相比,集体企业改革的困难在哪?

  周放生:集体企业改革确实很难,难度甚至超过了国有企业改革,因为长期不被关注,也没有政策支持,遗留下来很多问题。改革中出现问题,只能通过改革来解决,再难也要改,这涉及广大集体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

  东方早报:那么集体企业改革应从何处突破?

  周放生:关键是要按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明晰集体企业权益的归属,实现产权主体人格化,理顺集体职工的劳动关系,并给予经济补偿。确定“模糊资产”的法律地位和利益主体,彻底消除虚拟产权主体和模糊产权关系,将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或民营企业。

  东方早报:就你的观察,厂办集体改制有没有好的案例?

  周放生:马钢集体企业改制做得比较成功。2002年,在没有相关政策的情况下,马钢领导层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决定对厂办大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在付出了一定的改革成本后,把厂办大集体企业全都改制成了民营企业。改制后的企业与马钢是市场关系,马钢再也不必向它输送利益,企业不得不靠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来获得市场。因为产权明晰了,企业是职工自己的,没有市场,就没有了生路。我去调研后发现,企业活了,职工收入增加了。事实证明,马钢的做法,与后来出台的政策也是吻合的。

  东方早报:你认为厂办集体企业会不会消失?

  周放生:我预测,再过5至10年,“厂办集体企业”这一称谓将彻底消失。现在工商部门已经停止注册厂办集体企业,新的厂办集体企业不再允许注册。等原有的集体企业都改制了,厂办集体企业的称谓自然也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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