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4日 13:17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华为一直苦于无法进入北美市场,在欧洲市场发起针对中兴通讯的诉讼,无异于一场‘围魏救赵’,围的是中兴通讯,救的则是自己的北美业务。”
特约记者 雍忠玮
5月29日,星期天,中兴通讯知识产权部门和法律部门的相关人士却没有放假。此前,中兴通讯德国公司收到了法院的临时禁制令。“我们必须在周一上班前,拿出对策,至少需要能够有一份面向公众和媒体的材料。”一位参与对策讨论会的中兴通讯内部人士对记者说。
4月28日,华为宣布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就专利权和商标权,对中兴通讯提起诉讼;中兴通讯则在次日在中国对华为提起诉讼。根据6月7日的消息,中兴在深圳对华为的诉讼已经被受理,诉状已交到华为公司。
更早前的4月1日,全球最大的电信设备商爱立信宣布,已在英国、意大利和德国三个国家,针对中兴通讯的5款GSM手机提起专利诉讼。两天之后,中兴通讯做出回应,表示将考虑反诉爱立信,并于4月11日对爱立信在华机构——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根据通信行业惯例,业界判定中兴通讯此举为“以战求和”。
通信行业的知识产权官司,也由此变成了全球第五的中兴通讯,同时应对来自全球第一的爱立信和全球第二的华为同期诉讼的格局。
欧洲对撞
在很多华为人的眼中,“中兴这两年在欧洲的做法太过分了,必须给点颜色看看。”
“中兴通讯从去年开始的一些策略,让我们很难接受。”华为英国片区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华为“拿下欧洲”经过了多年的拼搏,而中兴通讯则是循着华为的轨迹,试图分掉华为的“盘子”。“他们的市场营销能力还不是很强,总是找到华为的既有客户,尤其是合作时间不长的客户,直接降价20%以上,甚至有时候直接降到接近50%,以抢夺华为的订单。”
但中兴通讯并不认同华为的观点。他们认为,与其他国际电信供应商相比,成本是华为和中兴通讯共有的优势, “前几年华为正是通过价格竞争从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手中夺得了市场份额,现在中兴通讯采取价格策略争取市场份额,也很正常。” 中兴通讯一位副总裁说。
在他看来,存在即合理,尤其是选择权在客户和市场时,商业公司应该奉行的策略,应当是积极参与竞争,而非打压对手。“对我们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尤其是选择一个不起眼的产品来提起诉讼,不是国际性公司的应有举措,我们认为这场诉讼的目标,是在欧洲市场对中兴通讯的品牌形象进行抹黑。”该人士表示。
之所以中兴通讯会形成“恶意抹黑”的观念,与华为起诉的内容选择、时间选择、地点选择,不无关系。
4月13日,华为和摩托罗拉达成和解,为摩托罗拉将网络业务部门出售给诺基亚西门子放行。此前,1月24日,华为在美国起诉摩托罗拉,目标是阻止摩托罗拉非法向诺基亚西门子网络转移华为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这也导致了摩托罗拉向诺基亚西门子出售网络业务的交易被中国商务部否决。与摩托罗拉和解之后,半个月之内,华为就在欧洲多个国家,向中兴通讯发起诉讼。
2010年,中兴通讯欧美及大洋洲区域市场营业收入为147.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总营业收入20.98%,该区域市场也超越亚洲(不包括中国)、非洲,成为中兴通讯海外区域市场收入最高的板块。而中兴通讯总裁史立荣告诉记者,中兴通讯在欧洲市场的网络设备与系统的销售,主要要看2011年。
而就在中兴通讯在欧洲发展的这一关键节点,华为的诉讼也不期而至。“华为提起诉讼可以说是以逸待劳,而中兴通讯则变成了背腹受敌。”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知识产权专家、国际法专业律师谢明敦表示。谢明敦此前曾明确支持华为对摩托罗拉的诉讼,并呼吁国家通过国内市场的杠杆作用,支持中国公司的国际化进程。
围魏救赵?
根据华为和中兴通讯在诉讼信息披露阶段的资料,华为起诉中兴通讯的商标侵犯,包含了“并且未经华为许可,在数据卡产品上非法使用了华为的注册商标”。据记者了解,该商标是在欧盟认证RoHS标识基础之上,进行图形设计而成,其商标涵义仍然是“经过欧盟RoHS认证”(RoHS全称为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经欧盟立法制定的强制性环保认证标准)。
在专利诉讼发生后,中兴通讯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曾使用该商标的时间和缘由。“这款产品本身是提供给沃达丰的定制产品。因为当时华为提供的数据卡上有这个图案,沃达丰认为从外观上看比较好看,就要求我们公司也在产品上使用该图案。就当时而言,首先华为还没有将其申请为商标;其次我们也只是认为这是RoHS通用标识稍加改动后的显示;第三这是客户要求的,就使用了。后来有一线销售提出,华为称这是他们设计的商标,我们就停止使用了。没想到现在为此还打官司了。”
“华为发起这场诉讼,看似落点很小,实际背后目标还是很大的。”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王立新表示。
有分析机构表示,华为选择在欧洲起诉中兴通讯,不仅能够以此打击中兴通讯在运营商市场的品牌,进而狙击以价格战为核心手段的中兴通讯。此外,还能够提振华为品牌,强化华为关注和重视知识产权的市场形象,将长期以来形成的“低价”标签撕除。而在和北美公司摩托罗拉的知识产权诉讼取得较好结果之后,华为也希望通过对同城公司的这场诉讼,在北美市场进一步强化“尊重知识产权”、“不庇护中国公司”的形象。
“华为一直苦于无法进入北美市场,在欧洲市场发起针对中兴通讯的诉讼,无异于一场‘围魏救赵’,围的是中兴通讯,救的则是自己的北美业务。”有分析师表示。
旧恨新仇
随着两家中国公司在欧洲诉讼官司的公开化,外媒开始将关注焦点,转向整体性的“中国公司是否尊重知识产权”的报道和讨论,这也给华为带来了压力。在国内,则有学者抛开孰是孰非,开始批评华为“同室操戈”、“不能团结对外”。
面对来自舆论的负面点评,华为显得颇为委屈。
华为公司人士表示,一方面,华为的国际化已经是不可逆转,2010年华为的国际业务收入占比已经高达65%,成为国际化公司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尊重并且重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保护;另一方面,华为2010年支付了2.21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给其他公司,所有的公司都应当为使用别家公司的知识产权而支付费用。
尽管有通信行业专家认为,此次华为与中兴通讯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会以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双方达成和解而告终。但双方之间多年来的恩怨,也就此翻上台面。
有关华为和中兴通讯明争暗斗的故事一直在国内通信圈流传甚广。其中较为经典的是,中兴通讯和华为参与同一个商业合同竞标,中兴通讯送标书的员工早上开车刚出小区就发生了刮蹭事故,而对方就是不让中兴通讯的员工离开,最终导致中兴通讯的标书没有送到竞标会场。在另外一些场合,还是同样的故事,但倒霉的主角则成了华为的员工。
除此之外,两家公司之间员工的跳槽挖角也是常态。
在深圳,无论记者乘坐等候在华为门前还是中兴通讯门前的出租车,只要和司机攀谈有关两家公司员工跳槽的故事,在多数情况下,司机都能说出几个来。其中一个故事是,有位员工从这家公司出来,打车时候就跟司机说,去那家公司报到去。“华为现在跳槽去中兴通讯的人少了,即便有也是在华为混不下去的。”华为的人通常会对记者如是说。中兴通讯的人也会说类似的话,只是两家公司的位置对调一下,其他基本不变。
“他们曾有人盗窃中兴通讯的关键技术,这个是判了刑的,具体可查。”中兴通讯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而根据记者调查,发生在2005年的这一案件,最终三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了1年5个月的有期徒刑。
“有些竞争对手在舆论上什么都敢干,利用网络水军给华为抹黑更是家常便饭,华为是个规范性的公司,这种事在华为不能做,也不敢做。”华为内部人士则对记者表示。
作为一起从深圳走出来的国际化公司,华为和中兴通讯几乎是在激烈的竞争中共同发展到如今。两家公司面向同样的市场、同样的客户,参与同样的竞争,甚至连北美失利的惨淡都极其相似。
“放眼全球电信市场,从一个城市诞生两家世界级电信设备商的情况,只有深圳一例;甚至于,在中国所有的行业中,只有电信市场才算得上走出去了。走出去的还不只是一家,而是两家。”北京邮电大学教授王立新对记者表示。
不过,这两家电信企业的掌门人似乎并不排斥这样的竞争。在他们的眼中,竞争与诉讼或许更像是商业行为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更是一个企业成长的必经之路。
中兴通讯董事长侯为贵曾经明确表示,“中兴通讯和华为就这么20年(竞争)过来的。”而华为总裁任正非则在最近表示,如果和思科的官司发生在现在,华为绝不会像当年那样退出北美市场——在任正非感慨过2003年的那场官司后不久,华为连续对摩托罗拉和中兴通讯提起了知识产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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