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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14日 18: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6大预警机制让天津政采更透明

   编者按: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一直注重标准化建设。2011年,他们对标准化建设进行“精装修”。从今天起,本报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创新举措做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从接受委托到合同签订,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监控系统都会亮红灯。近期,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推出了6大预警机制,这成为该中心今年进一步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度的又一新举措。

  据悉,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推出的6大预警机制包括采购方式质疑、投标单位资质、投标单位数量、中标价格客观性、社会监督质疑和项目进度时效。其中,采购方式质疑预警是针对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拟确定的采购方式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供应商提出异议,自动发出预警;投标单位资质预警是针对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特别是设定过高的资格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的,如供应商提出质疑,自动发出预警;投标单位数量预警是针对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构成法定3家以上竞争的,自动发出预警;中标价格客观性预警是针对协议供货竞价采购的成交价格,参考商务部天津市场价格指数、历史成交价格和生产厂家出厂价格,分别给出市场评估、离差评估和收益评估,超出合理范围的,自动发出预警;社会监督质疑预警是针对采购项目评标组织程序、评委评标结果、项目执行情况等环节,邀请供应商作为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于提出异议的,自动发出预警;项目进度时效预警是针对采购项目全程的关键环节,设定相应的标准时限,对于超时限的环节,自动发出预警。

  记者在该中心预警监控系统上看到,只要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该环节就会被系统自动“标红”。与此同时,该中心将对发出预警的环节启动有针对性的处理程序。“针对各关键环节的自动预警,我们都建立了完善的纠错处理机制。系统一旦出现预警,我们会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道:“举例来说,如果出现了价格预警,我们会调查是何种原因导致价格偏高。如果是由于多包混合等原因引起而非供应商报价高,那就没有关系。如果是供应商报价高,我们就要考虑约谈供应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评估预警系统和纠正预防机制的建立,有效规避了采购风险,提高了采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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