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1145号)

2011年06月15日 11:47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发改法规[2011]114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做好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制定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地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使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法律手段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印发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通知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