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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大学生疑因学校调查致精神失常案重审

2011年06月15日 14:52 来源:财新网

  2006年,因在校园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被北京物资学院调查。一审原告败诉后上诉,索赔金额增加至170万元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北京物资学院学生杨某因被怀疑在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受到校方的调查,后竟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

  杨母一审向学校索赔70万元,败诉后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昨日(6月14日)下午,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杨母将索赔金额增加至170万。

  据北青网报道,杨某2002年考入北京物资学院。为准备“专升本”考试,租住在该校教师宿舍楼。

  2006年12月,校方在学校校园网留言板上发现两条不当言论,根据IP地址,怀疑是杨某所为。几名学校负责人突然来到杨某的住处进行调查。校方当场要求“杨英周末不许回家、不许离校,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开着手机,保证随传随到,接受调查”。

  杨母称,杨某当场否认,表示“网帖不是他发的,他的电脑经常会被同学借用,很多同学也都有宿舍的钥匙。”

  《京华时报》的消息称,当时校方要求杨某指出发帖人到底是谁,否则就难辞其咎。

  2007年1月至5月,校方多次调查杨英,要求他承认问题。否则,轻则开除学籍,重则交公安机关处理。

  2007年2月3日,学校还在调查过程中架设了录音摄像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摄像录音。录像显示,杨英当时已表现出紧张、焦虑、坐立不安,且语无伦次。

  杨母事发后曾赶往学校,得知事情不是儿子所为,就没有放在心上。一周后,杨母发现儿子在家中不愿意吃饭,还说“学校总调查他,他觉得很没有尊严,人格被侵犯了。”当天深夜,杨某将家中的电脑砸了。

  2007年7月,杨某开始出现比较严重的幻听、幻想,“老觉得有人跟踪他”,甚至开始乱发脾气打骂家人,家里的东西也经常被他砸烂。两位老人报警将儿子送往了精神病院。

  2008年1月,杨英被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杨母将北京物资学院告上了法庭,索赔70万元。

  杨母曾于2008年年底,在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英患有应激相关障碍。鉴定认为,北京物资学院履行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行为起增荷作用,与产生此精神障碍之间系间接因果关系。

  2009年9月,通州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学校称此事是履行教育职能,无过错,杨某出现精神疾病和学校无关。法院最后认为,杨母要求学校赔偿的理由不当,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其起诉。杨母对此提出上诉。

  2010年8月13日,北京市二中院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1年5月5日,杨母和校方曾在法官的组织下进行了一次调解。她将赔偿请求由最初的70余万元降低至30万元,但校方只同意赔偿10万元。最终调解失败。

  北京物资学院表示,将等待法院的最后判决。

  因校方行为不当致学生出现精神问题的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2003年,四川省泸县一名班主任在全班同学面前计算一位摔伤学生的医药费,并斥责其母到处拿药不老实,该名学生事后被诊断为“心理创伤后应激障碍”。

  2006年,湖北长阳县一名15岁的学生,因上课讲话被班主任罚站、罚扫地、罚抄“我喜欢讲话,真丑”1000遍,不久后患上精神分裂症。

  同样是在2006年,重庆市一名初二学生,因在体育课上违纪,被体育老师扯耳朵、打耳光、踢小腿,事后出现异常并患上精神分裂症。■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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