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6日 03:51 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14日从珠海市拱北海关了解到,该关日前在拱北口岸旅客出境通道查获一起内地旅客携带侵权“山寨”手表出境案,共查获侵犯“ROLEX”“SEIKO” 等国际知名品牌商标权的“名表”41块。
禁止“山寨”洋品牌出境,善莫大焉。一旦这类产品出境,首先因侵犯知识产权引发经济纠纷,导致官司缠身,经济受损。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国产出口商品的公信力,不仅工业经济发展受阻,而且直辱国格。因此,除了海关要严把关口之外,应从生产环节堵住“山寨”洋品牌流入市场的源头,绝不能让“山寨”品牌越过国门。
虽说仿制类山寨产品并非假货,但从技术上说它并无多少创造性。以山寨手机为例,其最受人青睐的就是眼花缭乱的外观设计和所谓的“多功能”。有人说这表现出一种创新能力,其实这些所谓的创新,其核心技术和绝大多数元素都是复制而来,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杂烩体”而已。
有些山寨产品虽然在表层功能上不无一定的新颖性,但是生产和经营山寨产品的核心是低成本运营、快进快出,甚至不乏偷税漏税现象。不少山寨业务都建立在对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的侵扰之上,不仅影响正规厂家的声誉和效益,而且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存在缺陷。
问题是,“山寨”别人,势必会自食其果。比如,曾经以“山寨”洋品牌为生存发展之道的深圳企业,正在走“改邪归正”、自主创新之路时,却遭到了国外企业的仿效甚至是报复,许多自创的优质品牌,被变本加厉地“洋山寨”,吞下了经济损失惨重的苦果。
可见,“山寨”别人和被“洋山寨”,都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因此,首先,我们要做到不“山寨”别人的产品,持续走自主创新之路;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坚决抵制和打击“洋山寨”行为。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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