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7日 13:33 来源:财新网
尽管捐赠总量提高,但增量主要来自于民政部门直接接受的善款,将近3倍于2009年的68.6亿元;相较于2009年社会组织接收的440.7亿元善款,流向社会组织的捐赠总量不增反降;社会组织数量增幅下降,“第三部门”就业人数仅618.2万人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0年,经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两次大型赈灾以及“巴比慈善晚宴”的催化,全国社会捐赠总量达到了601.7亿元。
2011年6月16日,民政部发布《2010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报告》(下称《报告》),公布了以上数据。
601.7亿元的捐赠总量,相较于2009年的509.3亿元有大幅增长。具体而言,各级民政部门直接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184.7亿元,各类社会组织接收捐款417亿元。
尽管捐赠总量提高,但增量主要来自于民政部门直接接受的善款,将近3倍于2009年的68.6亿元;而相较于2009年社会组织接收的440.7亿元善款,流向社会组织的捐赠总量却在缩水。
政府部门吸纳善款的能力反而强于社会组织,在不少学者看来,与中国政府主导的慈善捐赠体制有关。
在中国,仅有一千余家公募基金会享有对公众的募捐权,而这些基金会绝大多数挂靠政府部门,是典型的“官办基金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只有具有救灾宗旨或经政府部门认定的公募基金会方可募捐。凡遇需举国动员的大灾大难,则由政府以行政指令的方式,明确指定的少数几家组织才能接收民间善款。而在2010年玉树地震的赈灾捐赠中,五部委还进一步发文,要求13个有募捐资质的全国性基金会,将其募集到的善款拨付青海省民政厅、红十字会或慈善总会,由青海省统筹安排使用。此政府垄断善款的行为引起轩然大波,最终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吸纳善款能力滞后,也与社会组织的发展缓慢有关。尽管在2010年,已有零星的城市、地区试水部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但在“两个婆婆”的双重管理登记体制下,社会组织始终难以迈步发展。2006年,中国社会组织增幅曾达到10.6%,此后一路下降,2009年增幅仅为4.1%,而根据最新发布的《报告》,2010年的增幅再次下跌至3.5%,总数仅44.6万个。
具体而言,44.6万个社会组织中有24.5万个社会团体,19.8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和2200个基金会。基金会的增幅最大,达到19.4%,其中公募基金会1101个,非公募基金会1088个,境外基金代表机构11个。
“第三部门”的机构数量虽然有限,但涵盖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及农业发展等领域,吸纳就业618.2万人,比上年增长13.5%。
不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公益机构创造的就业机会可占非农就业岗位总量的10%。对比中国近3亿人的城镇就业数量,中国这一行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依然偏小。这与社会组织整体待遇偏低直接相关,同时就业观念与社会大环境也限制了人才的培养和流入。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人才的缺乏,已经成为公益事业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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