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湖南宜章:集体煤矿转包遭质疑

2011年06月17日 22:18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本报记者 杨国华报道

  一个乡镇集体煤矿,在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被对外承包——这引起了当地村民的质疑。

  湖南省宜章县长村乡都岭煤矿原矿长李宋华向记者反映,都岭煤矿在原承包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宜章县长村乡政府不经价值评估、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便将原年产值达3000万元的煤矿以50多万的价格私下承包给他人。

  长村乡位于宜章县县境西南部,都岭煤矿是目前该项唯一一座煤矿,其性质为集体煤矿。2000年,李宋华经过招标程序,获得了该矿的开采权。

  “之前煤矿的每个时期的开采权都是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转包。”李宋华拿着一份签订的合同称。

  2000年12月21日,长村乡政府与李宋华签订了《长村乡都岭煤矿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六年,起止日期从2001年1月4日至2007年1月3日;总承包费为507600元。

  然而,2006年6月1日,长村乡政府又与他人签订《长村乡都岭煤矿承包合同书》,起止日期为2007年1月4日到2017年1月3日;总承包价格为537600元。

  对于新合同的签订,原承包方李宋华称:“根据合同法原则,我本人应该享有优先承包权,然而长村乡政府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私下将都岭煤矿开采权转包给他人。”

  李宋华认为,该煤矿没有履行和采取之前均采用的公开招标的方式。李宋华对仅凭政府领导的决定便将集体煤矿低价转包提出了质疑。

  对此,长村乡政府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李宋华承包都岭煤矿期间,国家政策出现数次调整。期间,李宋华本人与其他合资人也出现数次纠纷,过程复杂。

  “都岭煤矿确实没有经公开招标,这是有特殊原因的。” 长村乡政府企业办主任李德发说,由于当时都岭煤矿面临着不赶快吸引资金进行“技改”,将有被关停的可能。所以在经过长村乡政府许可并上报宜章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后,同意了都岭煤矿以不公开招标的方式转包给新承包人。之所以转包给欧阳贵强,主要原因是他有资金能力,而当时其他人不具备这个经济实力,其中包括原承包人李宋华。

  对此说法,李宋华称:“整合后的都岭煤矿其生产能力远比2001年我承包时要多数倍,而承包价格又不变,我有什么理由不承包呢?”

  一边是李宋华表示没有得到停止合同通知,而长村乡政府却声称已数次告诉乐李宋华,由于长村乡政府未发出书面的告知书,所以其真实内情似乎变成了一种悬疑。

  然而,据记者调查了解,根据相关资料显示,2001年,李宋华以公开招标的形式中标时,都岭煤矿年生产能力不足2万吨,经过数年的投入与发展,到2006年,其生产能力已经达到了近6万吨。

  据悉,2001年,李宋华承包煤矿时其煤炭价格每吨100元左右,到2006年,煤炭价格每吨已经飙升到了500多元。而目前煤炭价格每吨更是高达近800元。

  在年生产能力与煤炭价格均提高数倍的情况下缘何承包价格依旧没有提高?在李宋华看来,承包过程未公开招标是其最不解之处。

  不过,长村乡政府相关领导则表示,都岭煤矿实际产能没有6万吨,只是国家要求必须达到这个数字才能办理相关的合法手续,所以向省厅上报的虚假数字。

  按照村乡政府企业办主任李德发的解释,都岭煤矿的此次转包未公开招标的行为是经过长村乡政府许可并上报宜章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的。

  5月12日,宜章县委、县政府还向记者发来书面答复表示:都岭煤矿是长村乡集体所有制企业,其承包是在事先召开全乡支部书记、部分县乡人大代表、企业办、煤矿方等多方会议,在层层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告,经乡党委集体研究、一致同意进行的承包,不存在私下对外承包行为。都岭煤矿是长村乡集体所有制企业,对于公开招标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不需我县领导集体决定。

  同时,宜章县委、县政府认为:都岭煤矿的承包是合法合规合理的,都岭煤矿的继续承包不但未使集体资产流失,反而有效保护了集体资产,使集体资产得到巩固和增值。而2007年承包价格比2001年的承包价格略有提高。这个价格是符合当时政策和实际情况的,是正常、合理的。

  “根本没有召开全乡支部书记会议。我找了几个时任村书记签字,除了几个目前还在职的书记有顾虑不愿意签字外,数位时任书记都已经签字证明当时并没有召开所谓的多方会议。”对于宜章县委、县政府的上述答复,李宋华算了一笔账:按照其2001年公开招标当时签订的合同,年承包费为50多万元,而年产值为200万元。而按2006年签订的合同来计算,同样是承包费50多万元,产值则高达3000万元。

  不过,对此,宜章县有关领导在未看联名签名书前就认定是假的。“他找了几个书记签字,我们都知道,肯定签字的名单是假的。”

  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