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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域集优”模式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011年06月18日 05:05 来源:金融时报

  高国华

  记者高国华6月14日,江苏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署三方合作备忘录。同时作为全国首个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签约项目,也是“合作备忘录”框架下的首个“落地”项目,常州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与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公司)签署了《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在“区域集优”模式的合作框架下,将依托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各类地方企业,由中债公司联合商业银行、地方担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为企业量身定做债务融资服务方案,并提供全产品线金融增值服务。

  业内专家表示,“区域集优”的创新融资模式,有望为地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索新的解决途径,全面开拓地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局面,为地方经济发展配置资金资源。

  众所周知,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群体,占全国公司总数99%的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在产品的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的崛起,解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从保增长、保民生、保就业的战略高度出发,要求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扶持力度。

  然而,在当前货币政策回归稳健,信贷规模持续收紧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更为凸显。亟须探索新模式、新渠道,以便能够解决更多的、更需要资金支持的、信用状况较差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力图建立新机制,集聚市场各方力量,助推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资资金。在这样的背景下,“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应运而生。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表示,在“区域集优”模式下,要通过政府资金支持、中介机构让利、工作流程集优的“三管齐下”,实现企业遴选门槛下降和地区发行规模上升的“两大转变”,使金融市场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

  据介绍,不同于以往运作周期长、程序繁琐、规模小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交易商协会希望“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通过推动地方政府成立专项基金,参与各方“建立统一认可的业务标准、统一行动的工作机制、统一执行的审批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中小企业发债效率和规模,帮助大量中低信用等级企业实现首次直接债务融资。

  “这一模式成功的关键是引入地方政府风险缓释措施。”时文朝在签署仪式上表示,这一风险缓释措施的核心是交易商协会将推动地方政府成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作为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保障和偿债风险保护,利用财政杠杆撬动金融资源。

  时文朝说,总结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经验,要规模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应当遵循三条原则:必须要有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必须遵循市场化原则,各方参与者的利益均能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得以实现;必须解决好信用风险缓释问题。所以要整合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市场机构各方的力量,以一种新模式来研究推动这项工作。

  这意味着在“区域集优”模式下,政府的支持与保障政策不可或缺。按照《“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项目方案》要求,政府的职能与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要根据地方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对地方企业和发债主体的遴选。二要加大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的专项扶持政策。三要针对区域集优项目建设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由政府主导出资、发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形成对参与企业通过区域集优实现直接债务融资保障的专项基金。四要协调落实相关的风险缓释措施,包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担保机制;推荐反担保机构和风险缓释措施等。五要指定相关部门加强对参与“区域集优”债务融资项目企业的管理,促进本地区债务融资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据中债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就地方专项基金来说,其规模将与地方中小企业发债总规模挂钩,地方专项基金的担保倍数约放大到20倍~30倍。比如江苏中小企业发债总规模为100亿元,则这一专项基金的规模可能为5亿元。在“区域集优”模式下,政府资金支持力度直接关系到发行企业未来的偿债风险。政府支持力度越大,未来的违约风险越小,中债公司、商业银行对发行企业的准入门槛就可以更低,从而将更多的中小企业纳入直接融资范畴。“这一模式下,实际上是通过政府资金的支持为中小企业融资打开了一条新的融资通道。政府相关部门则可以通过这一资源调配权将直接融资规模分配到重点支持行业和企业,实现金融资源在地区内的有效配置。各级政府财政建立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发展基金是地区未来偿债能力的保证;各级政府对发行企业债务存续期内的持续监管也能够提高企业的履约率。这都有利于提升地区的整体信用环境。”

  “区域集优”融资模式的组织流程是:中债公司提供企业准入标准,明确可以纳入“区域集优”项目的入选企业基本条件;地方政府根据地方产业规划和政策,组织对地方企业的遴选,出具审查意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遴选企业根据金融政策和市场认可程度进行把关,出具推荐意见;中债公司联合主承销商对入选企业分类制定债务融资方案,并联合主承销商、评级机构、担保机构成立联合工作组进行尽调,完成审批流程,主承销商提交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产品注册,债券融资工具发行,融资到位。

  中债公司总裁水汝庆对本报记者表示,“区域集优”模式的长期工作目标是中债公司与政府、人民银行分支行共同建立帮助企业实现债务融资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项目推动让更多符合政府产业引导方向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实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用市场的力量配置资金资源,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保障机制。同时通过中债公司的信用增进,帮助大量中低信用等级企业实现首次直接债务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他透露,中债公司将联合常州市金融办,于今年9月初推出这一新模式下的第一单产品。

  “第一单之所以选择江苏省,是因为江苏的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合适的土壤。”时文朝表示。江苏是中小企业大省,民营经济发达,大量出口型企业在信贷规模紧缩、劳动力成本提高、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之下,资金非常紧缺。2010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已联合江苏省金融办、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办法和对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监测评估。截至今年5月末,注册地为江苏的57家企业累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394亿元,8家中小企业累计发行了7.3亿元中小集合票据。

  水汝庆说,“具体工作成果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帮助政府建立地方企业实现直接债务融资的长效机制。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保障机制。三是通过中债公司的增信,帮助大量中低信用等级企业实现首次直接债务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四是实现地方企业直接债务融资规模的明显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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