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1日 00:18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一人因违规使用电脑,全科室“连坐”,每人扣除一个月的年度绩效目标奖金。这是武汉掀起的治庸风暴中,迄今为止政府部门最严格的自罚举措。
“连坐”这种被尘封几个世纪的古老制度竟然又“出笼”了。
我们知道,法律是调整和控制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律既不能惩罚思想,更不能惩罚“什么坏事也没做”的善良公民和无辜者。《国语》中有句话说得好——“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就是说,一个良好的法律,其判断标准不外乎是公平、正义、诚实等美好的情感品质与伦理价值,这便要求法律具有惩罚奸恶之徒、保护无辜者的意义和功能。
可以说,治庸“连坐法”不但是冤枉了好人,更是放纵了真正应该为不作为或乱作为、慢作为承担责任的义务主体——庸者。在笔者看来,管理者如此热衷“连坐”,恐怕还在于其由来已久的浮躁作风和懒政习惯以及“连坐”短期内立竿见影的政绩“效果”。事实上,在治庸问题上,期待和依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自觉意识只不过是一种不可企及的愿想和绑架守规者的懒政,“连坐”绝非治庸的好药方,要根治庸官问题,还应加强制度建设为是。马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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