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2日 07: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记者2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9234件,同比增长14.88%;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6629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8961人,同比增长8.58%,重刑率为28.6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2.79个百分点。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是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及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重心。”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毒品,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国际毒品犯罪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
据了解,2010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毒品犯罪多发地区的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大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判处了重刑乃至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标准的,坚决依法核准,有力遏制了毒品犯罪蔓延的势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人民法院根据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具有立功、从犯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体现政策,给予从宽处罚,以做到分化瓦解犯罪,教育、改造大多数毒品犯罪分子。
(责任编辑:符仲明)
分享到: |